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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鄧海建 4月12日,在廣東省政協召開的“雙轉移”監督視察工作動員會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匯報文件中首次正式用到“異地務工人員”的提法,副廳長葛國興在介紹情況時解釋稱,今后原則上不再叫“農民工”,逐步用“異地務工人員”這一稱謂來過渡。(4月13日《廣州日報》) 人在江湖漂,哪能沒個拉風的名號?何況中國古語有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農民工這稱呼究竟是褒是貶,不在于專家的生花妙筆與燦蓮之舌,而在于其扎扎實實的生存語境。這些年,呼吁刪改“農民工”稱謂的聲音很多,譬如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曾表示,“農民工”這樣的稱謂本身就帶有歧視色彩,呼吁社會慎用這一稱謂;今年的全國兩會上,遲福林委員也表示,應早日讓“農民工”這一稱謂成為歷史。
改名當然是種善意,叫起來順口,聽起來溫情,但農民工自己真的很介意這個名字嗎?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康厚明說,“如果待遇不平等,叫什么名稱都不是滋味,改變名稱的時候更要想到實現‘農民工’的平等待遇”;胡小燕代表說得更直白,“農民工的稱呼只是個代名詞,叫什么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同工同酬 ,福利待遇能夠得到實惠”。改名有改名的道理,但權利、福利也許比身上的ID更富有價值評判色彩。譬如教師職業,雖“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但“家有三斗糧,不當孩子王”,這樣的糾結恰恰是名不副實的尷尬。就實踐而言,很多地方都給農民工改過稱謂,比如東莞的農民工曾稱為“新莞人”、深圳的農民工曾被稱為“來深建設者”等,盡管心理認同感有所增強,但就農民工的處境與地位來看,似乎并沒有多少明顯的裨益。
客觀而言,“農民工”這個稱呼,確實凸顯著城鄉壁壘 、戶籍鴻溝的意味,但此類骨子里的問題,并不是更名就可以一勞永逸。將“農民工”更名為“幸福”,不見得幸福指數就噌噌上躥;同樣,把“農民工”稱為“上帝工”,也不見得城市就真的拿奉獻青春奉獻愛的農民工兄弟當上帝 。如果只是希圖以改名的方式來調整群體間的權利與福利落差,那么,這種掩耳盜鈴的游戲頂多也只有字面上的意義。中國城市化進程過半,但平權的制度、公正的福利尚未跟得上這樣的進程。
可以肯定的是,最近幾年農民工地位的提升 ,除了制度體制的發力之外,與勞動力紅利的終結、市場供求關系的逆轉有著根本關聯。有人說,我們關注改名,農民工關注欠薪——此間的疏離與斷裂,不只是一個“尊嚴”的問題。給農民工取個怎樣的名字才拉風?這個問題的答案,也許遠在稱謂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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