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22日訊(記者 張永平) “都交房一年多了,可房產證還是沒辦下來?!?月22日,市民趙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2287111反映,她于2010年10月購買了一套富和小區的房子,購房合同中明確雙證齊全,但交房都一年了,連房產證都沒拿到。對此,日照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房管局無強制措施,建議市民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趙女士介紹,2010年秋她花50萬元在富和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子,于當年12月31日交房,購房合同中寫明了交房后90日辦理房產證,但自己至今仍沒有拿到房產證。“我想把房子賣掉都賣不了,交了50萬元現在手里只有一份購房合同,總感覺這個房子不是自己的?!壁w女士說,她也曾多次找到售樓處和物業服務處,但是每次都沒有結果?!暗降滓鹊绞裁磿r候才能有證呢?就這么等下去,等三年五年的話孩子也無法解決上學問題?!?br>
記者采訪了解到,趙女士居住的房子是由文登路社區開發的。22日下午,記者來到售樓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產證已經在辦理過程中了?!叭ツ旮悴疬w,沒來得及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今年將集中辦理,肯定能盡快辦下來的。”文登路社區張主任表示,“違約金該支付的就支付,請業主放心。”
22日,日照市房管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管局接到關于房產證投訴的案例很多。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開發商在交房后90日內要為買受人辦理房產證,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能按規定辦證的開發商卻不多,房管局沒有強制的措施讓開發商到房管局辦理證件,只有開發商自覺申請、房管局審核資料過關后業主才能盡快辦出房產證。因此,“業主最好的維權途徑就是起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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