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開工、竣工的,進行全面清理和核實,并于3月底前在監測監管系統中更新有關信息;構成閑置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逐宗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站的中國土地市場網上公開,依法嚴肅查處,并按部要求暫停相關單位參加新的項目競買資格,直至處置完畢;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別墅類用地……2月22日,記者了解到,國土部官方網站發布今年的房地產調控重點。根據通知,今年流拍土地和季度地價漲幅超10%的都得上報。
國土部《關于做好2012年房地產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規定,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約定用地者在項目開工、竣工時或于開竣工前要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書面申報。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開工、竣工的,通過增加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等方式,對申報內容進行約定監管,組織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以監測監管系統中未竣工的項目為基礎,進行全面清理和核實,并于3月底前在監測監管系統中更新有關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掌握擬出讓宗地的具體情況,及時制止違反單宗出讓面積規定、捆綁出讓、“毛地”出讓和容積率低于1等違規出讓行為。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別墅類用地。3月底前,市、縣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應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中填報。違法轉讓、擅自改變用途性質、違反合同條款建房等問題的及時發現、及時處置。嚴肅查處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用途、改變容積率、違反單套建筑面積標準等問題。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孟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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