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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義昆 近日,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中被免職的宜黃縣委書記和縣長悄然復出的消息在網上流傳,稱“宜黃前縣委書記邱建國將出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宜黃前縣長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經證實,蘇建國履新消息屬實,而有關邱建國的職務尚未得到當地官方確認。(12月3日《南方都市報》) 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曾下發緊急通知,“對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毕鄬τ诔仿毝裕饴毜倪^錯程序要輕一些。宜黃縣委縣政府頂風強拆,且又拆出了人命,按照國務院的“緊急通知”,先行“撤職”恐怕才算基本的問責。
“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已被免職,縣長蘇建國也被提請免去縣長一職”,從江西當初的寥寥數語處理決定可知,“宜黃拆遷自焚事件”,實際上是個虎頭蛇尾的問責,難以服眾。去年9月18日凌晨,其中一位傷者去世后,以蘇建國為首的數十人在南昌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搶奪尸體,打傷鐘家人。當日,撫州市方面發布消息稱,已于前一天晚上對邱建國、蘇建國作出處理決定,認為二人對拆遷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分別對兩人立案調查;但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傳部對外發布消息,只宣布對二人免職消息,并無調查結果。所謂的“立案調查”,最終卻不了了之 。對黨政官員的免職處理,難道不應讓公眾知道其咎由何處、所負何責、所據何證嗎?
遺憾的是,在網上搜索“免職、原因”,出現的新聞中居然大多有“未公布、未透露”的字眼??梢钥闯?,“免職原因語焉不詳”并不僅發生在宜黃的書記、縣長身上,而是當前官場的一個普遍現象。不得不說,這實在是一個很不好的官場陋習:由于缺少必要的“公布”,既容易引起公眾的猜測,又容易給一些謠言的形成提供機會,最后只會傷害政府的公信力——語焉不詳的免職,難道是為方便官員悄悄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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