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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穿上衣服跟隨執法人員離開。
“雙節”是法院集中執行的“黃金期”,為此 ,一些老賴想方設法逃避執行。而讓他們沒想到的是,節日后法院也持續集中執行——9月13日晨,李滄法院在節前連續三天進行了集中執行活動以后,抓住老賴處于心理放松期而巧施“回馬槍”,當天又帶回兩名節前躲過執行的老賴。
借女友20萬不還 13日凌晨6時,李滄法院執行局分兵三路,再次出動,對8起案件進行集中執行。“中秋節前各區市法院都進行集中執行,一些被執行人得知了消息,但節后就放松了警惕。”據李滄執行局執行法官介紹,在上班第一天,他們要把老賴堵在家里。
凌晨6時20分許,記者跟隨一路執行人員來到李滄區南王工業園被執行人羅某家中。據法官介紹,2010年11月份,羅某向當時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友楊某借了20萬元。今年年初,兩人關系破裂。今年5月份,楊某向羅某索要欠款時,羅某卻玩起了“躲貓貓”。楊某無奈之下將羅某告上了法庭,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今年7月份前羅某要還上3萬元,之后再分期全部還上。但今年7月份,羅某并未履行協議約定。
執行人員在羅某家門口敲門敲了十多分鐘,羅某始終不開門,正當執行人員疑惑羅某是否在家時,執行法官在羅某家樓下見到了羅某的車,于是再次敲門:“我們知道你在家,你的車還在這。”很快,羅某就打開了房門。在李滄法院,當得知如果其還不履行協議將面臨拘留時,羅某立即聯系了朋友,還給楊某10萬元,并約定剩余的10萬元在2012年12月前還上。
欠租賃費以物抵債 隨后,執行人員又來到被執行人王某家中。據了解,幾年前,王某因生意失敗欠下申請人5萬余元的租賃費,但后來王某有了錢也不還。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曾達成和解協議,王某要在7月31日前把錢還上,但王某并未履行協議。據執行法官介紹,他們曾找過王某多次,就在中秋節前的一天,他們還來到王某家里,但撲空了。
“今天怎么來這么早?以前不都是七八點鐘才來嗎?”法官敲開王某家門后,王某表現很淡定并稱,他平常不到六點半就出門,如果法官再晚來一會,他就出門了。“我不是不還錢,掙的錢都給我連襟了。”王某說,他的連襟患有重病,急需用錢,而他此前做生意失敗也欠連襟一筆錢,因此,他一有錢就先給了連襟看病。
執行人員將王某帶到法院以后,申請人的律師也來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再次達成協議:王某以物抵債,將自己此前做紙張生意剩下的紙張折現抵給申請人。
文/記者 黃英帥 通訊員 田緒宏 圖/本報記者 王猛
■相關新聞 法院一上班家人就來還錢 半島都市報9月13日訊(記者 黃英帥) 13日上午9時,李滄法院一上班,被執行人馮某的妻子和岳父就來到了法院門口。2010年9月,馮某幫崔某將貨物交付給買貨方后,一直沒有將兩萬余元貨款交給崔某。于是崔某將馮某告上法庭,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后,馮某因拒不履行還款義務,9日已經被拘留了。其妻子得知后,立即湊錢來到法院“贖人”。當天,其家人將錢還上后,馮某依法被釋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