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7月29日訊(記者 高亮) 近日,市人社局下發《關于對老年參保患者試行醫療專護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老年參保患者醫療護理管理(簡稱醫療專護)政策進行了探索,并于29日率先在市南區人民醫院進行試點。據介紹,新的政策讓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在指定的醫院有了長期住院的可能,并且在醫保報銷范圍內的醫藥費不用患者自己掏錢。
《通知》規定,凡退休參保人員和城鎮老年參保居民,在病情較重、需長期醫療護理,單次住院時間不少于60天,同時具有醫保規定的“因病情需長期保留胃管、氣管套管、膽道外引流管、造瘺管、深靜脈置換管等各種管道的”、“需要長期依靠呼吸機等醫療設備維持生命體征的”、“各種急癥、重癥或術后病情已趨于穩定但仍需長期后續治療的”、“因各種原因導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療不能好轉的”、“患各種嚴重慢性病且全身癱瘓、偏癱、截癱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等五種特殊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醫療專護。
“經過醫保部門批準的特殊病情也可以申請辦理醫療專護。”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具備條件的患者,可到承辦醫療專護業務的醫院進行治療,醫療專護費用實行日包干結算,并且不受該院住院結算指標限制,人均日包干費用(含患者自負部分)為120元。
目前該辦法已經于29日正式在市南區人民醫院開始了試點。該醫院專門拿出了住院樓的 5層作為醫療專護病區,共設了28張病床,已經住進了十幾位重癥老人,這些老人大多都需要臥床治療。
市南區人民醫院院長宋培鐸告訴記者,符合條件的患者申請了醫療專護后 ,只要每天的用藥和醫療服務屬于醫保報銷范圍內,那么這一天就不用患者掏一分錢,“醫療專護的花費由醫保基金按每人每天120元限額,撥付給我們醫院。”
宋培鐸告訴記者,申請醫療專護的患者大多都屬于需要臥床治療的,醫療護理會由護士進行,“我們的護士也會進行生活護理,但生活護理需要病人自付 ,但這樣全天就都不需要家人陪護或者另外找護理員了,解決了醫療和護理的問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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