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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玉勝 6月17日,衛生部召開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通報會。針對此前媒體報道“我國2000多種食品添加劑近六成無檢測方法”,衛生部回應說,食品添加劑從產品本身檢測來說,都是有檢測方法的 ,無法檢測是指在食品中的殘留檢測,此類標準目前確實需進一步完善,但部分添加劑無法也無必要檢測 。(6月18日《京華時報》) 讓我們先回顧一下此前的媒體報道:“衛生部工作人員表示,我國目前2200種食品添加劑中,有檢驗標準的只占總數的近四成,這也就意味著有六成食品添加劑無法檢測”。然而,現在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陳銳又說,“實際上,2300多種添加劑從產品本身檢測來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對照,都是有檢測方法的。”但是仍舊讓人不明白的是,4月22日,衛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1~5批匯總)》中,顯示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共47種,食品中可能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共22種,合計69種。其中有37種均在檢測方法一欄中顯示“無”或者空白,占總名單數的54%,接近六成。
誠然,權威人士出面解疑釋惑,有助于消除公眾對食品添加劑“無法檢測”的誤讀和擔憂,達到“科學認識食品添加劑”的宣傳效果 。不過,這種在輿論強烈質疑、政府公信“很受傷”之后的“自我辟謠”,似乎不足以答疑。更何況,這類辟謠語焉不詳 、數據混亂。而且根據輿論傳播“先入為主”的規律,人們在接受信息時,總是更傾向于相信第一次聽說的情況 ,而對“后續”的信息有一種本能的排斥和質疑。
公眾對信息公開的要求是時效性、完整性和權威性,而公開透明的本質和靈魂就在于及時把握公眾的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地滿足其知情權,達到解疑釋惑、消除誤解和矛盾的效果 。信息公開不是說書講故事,不必以“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的懸念吊公眾的胃口,應當力爭在沒有保密必要的情況下,盡量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就食品添加劑而言,同屬衛生部的“內部人員”,有人說“無法檢測”,有人說“有檢測方法”,前后矛盾,自我“辟謠”,這猶如統計數據的朝令夕改,會讓公眾無所適從,更有損政府的誠信與權威。
不當信息能夠糾正,但政府公信力的失而復得卻并非易事。希望政府部門能從“六成添加劑無法檢測”的風波中吸取經驗教訓,確保向公眾發布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完整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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