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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軍出庭受審。
青島市檢察院在今年的青島市第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所作的工作報告中提到:被立案偵查的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原原副總經理宋軍,利用職務之便貪污 、受賄700余萬美元,用于個人炒股、購車,并在北京、天津、青島等地大肆購買房產37套。4月8日,青島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青島市檢察院共指控宋軍三項罪名:犯貪污罪、受賄罪、妨害作證罪。宋軍對指控逐一辯解,并稱自己無罪。由于案情復雜,涉案證據比較多,法官宣布休庭,擇日繼續開庭。
宋軍1962年出生,擁有南開大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原是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遠公司)副總經理,兼任青島匯泉船務公司(以下簡稱匯泉公司)、青島遠洋國際船舶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遠船貿公司)董事長。
青島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宋軍利用擔任青遠公司副總經理、青遠船貿公司董事長及受委派擔任匯泉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經營船舶買賣、租賃業務所得1180余萬美元私自存放在其借用的香港銀行賬戶中,后采取與他人兌換、歸還借款方式侵吞其中 606.5萬美元;利用職務之便,在以匯泉公司名義與他人合作買賣、租賃船舶業務中,向他人索取賄賂款100萬美元;為掩蓋其貪污、受賄犯罪事實,指使他人作偽證。青島市檢察院共指控宋軍三項罪名:犯貪污罪、受賄罪、妨害作證罪。
4月8日,青島市中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一開始,宋軍就對檢察機關的所有指控提出異議,稱這些指控都與事實不符,自己沒有犯罪。辯稱涉案的37套房產只有3套是自己家人出資購買的,其他的房產,包括青島的檀香灣、金領世家,以及在天津的天津公館等處房產,都是其大學同學李某為他人及自己家人理財而購買,為了交易方便,才寫上了他和家人的名字。
由于案情復雜 ,涉案證據比較多,首次庭審從4月8日上午10時起持續到下午4時30分,法庭調查階段仍沒有結束。法官宣布休庭,擇日繼續開庭。
“重慶打黑律師”為宋軍辯護 據了解,宋軍共請了兩個辯護律師,一個是來自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的宣東律師,一個是來自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王健律師。
宣東律師是全國聞名的律師,曾為文強、陳明亮等重量級涉黑嫌疑人辯護。還辦理過西安寶馬彩票案、沈陽劉涌黑社會案、河南宋留根黑社會案、北京空姐殺人案等在國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在休庭的空隙里,記者采訪了宣東,他說:“為宋軍辯護,是朋友找到我來幫忙。不過,當我一聽這起貪污案涉案金額這么高,而且都是美元交易,就很吸引我,這個案件的金額,可以說是中國單筆貪污犯罪金額最高的一起,我來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宣東還表示,這起貪污案件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直接拿錢,而是在復雜的經濟活動中獲益,他也想探一探這種犯罪方式。
王健律師也是島城律師界的名人,他是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從事律師工作近20年來,長期擔任青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等幾十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在刑事辯護、金融業務和知識產權方面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
文/圖 本報記者 任金梅
■案發經過 神秘賬戶牽出貪污大案 在庭審中,記者了解到宋軍的案發原由。辦理此案的代理檢察員洪智勇說 ,2008年10月,檢察機關曾接到關于宋軍貪污受賄的舉報。偵查過程中,又接到有關青遠船貿公司原總經理唐某受賄的舉報。在對唐某案件偵查中,發現了有資金向香港東方匯理銀行Prudence公司賬戶匯入,唐某稱這個賬戶是宋軍指使開設,由宋軍指揮使用。唐某因受賄10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這個賬戶的發現,讓檢察機關加快了偵查宋軍貪污案的步伐。
2009年5月15日,宋軍因涉嫌貪污罪被四方區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抓獲,隨后被四方公安分局執行刑事拘留。2009年7月28日經四方區檢察院決定將其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