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老張和他的4個弟弟、妹妹關系都很好,甚至在老人去世前,他們都同意把老人遺留的一套房子給最小的弟弟。可是,最近幾年島城房價大漲,這讓沒有分到房子的4個兄妹后悔了,向弟弟要房未果后,他們一起把自己的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平分老人的遺產。日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 ,駁回了他們的上訴。
5年前,四兄妹給弟弟讓房
老張家在城陽,在這個大家庭當中,他是老大。5年前,他們的母親去世了,在母親去世幾個月后,老張組織了其余弟弟妹妹開了一個會。當時,老張說,母親走了,父親也年事已高了,不便獨身生活,討論一下老人的晚年生活問題。在那次家庭會議上,大家達成了共識,在老人同意的情況下,他們分了老人遺留下的房產,并同意由最小的弟弟照顧老人的晚年生活。同時,老人的房產由弟弟來繼承,退休金由弟弟來支配。這次分房,哥哥、姐姐都非常大度,他們沒有跟弟弟計較什么。甚至,弟弟提出立字據時,他們也都沒有反對,而是痛快簽了字。父親去世后,房子就歸最小的弟弟所有。
5年后,他們都反悔了
可是,今年年初的時候,作為哥哥、姐姐的他們卻一起反悔了。因為父親的那套房產價值上百萬,他們認為,弟弟不過照顧了父親幾年,不應當繼承父親所有的房產。為此,幾個哥哥姐姐找到了弟弟。“父親走后,留下了這套房產,價值不小,現在我們幾個過得也都不太好,你能不能分給我們一點。”作為老大的老張再次帶頭說了話。“當時我們不都說好了嗎?我照顧父親的晚年生活,什么都不用你們管,現在你們又反悔了?”弟弟說著拿出了那份父親、哥哥、姐姐都簽了字的字據。上面明確的寫著:“父親百年之后房權歸張××所有,張××(老張)等兄妹在外,同意不要家產分配,父親的退休金歸張××所有,一切生活開支都由張××支出,其他人無權干涉,空口無憑,立字為證。”看著這份字據,兄妹幾人都沒有了話。
4人狀告弟弟,只為要間房
和弟弟協商無果后,老張他們兄妹幾人仍然感覺弟弟做得非常過分。“現在房子就值100多萬,還是平房,拆遷后,他能分好幾套房子,他真的是應該每人分給我們一間。”老張跟幾個弟弟、妹妹合計著。最后,大家商定,到法院起訴弟弟。在老張他們上訴后,城陽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不過,城陽法院在審理后認為,房子是弟弟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的,受法律保護,四個哥哥、姐姐的請求于法無據,不能支持。因此,城陽法院駁回了他們四個的上訴。
一審宣判后,兩個姐姐仍然表示不服:“房子是我們父母的,他們去世后,房子應當由我們共同繼承,起碼也應當給我們一些補償。”上訴時,張女士說。可是,中院審理后,在日前作出了終審判決,駁回了他們的上訴。
房價漲了,親情淡了?
很顯然,老張他們兄妹幾人不惜花費上萬元的訴訟費,兩次和弟弟對簿法庭,只希望要回一間房,是因為現在的房價太高了。畢竟,哪怕能要回一間房,在拆遷時,也有可能獲得巨額的補償。對于爭房產的糾紛案件,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五庭的一位法官說,爭奪房產的案件“隱藏”在離婚糾紛、遺產糾紛等案件當中,“從審理的情況來看,幾年以前這類案件很少,有的離婚案件當中,甚至根本就不會提分割房產的事,而現在幾乎每個離婚案件都會提及分割房產,這跟高房價有著直接的關系。”
記者 王磊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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