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生產運動品牌產品的德國彪馬公司,在中國各地的商場超市均發現有涉嫌侵權的產品出售,于是開始了一系列的維權行動。近日,本市的兩家商場也因涉嫌侵權而被彪馬公司告上了市中院,并分別索賠30萬元。1月 20日上午,市中院知識產權庭對這兩起案件進行了庭前交換證據,并將擇日開庭審理。
據了解,魯道夫·達斯勒體育用品波馬股份公司(又稱彪馬公司)擁有的“PUMA ”商標、“豹圖形”商標和“跑道圖形”商標為該公司在運動衣、運動鞋等產品上大量和長期使用的知名品牌,并于1978年在中國注冊使用,目前仍在有效期內。彪馬公司近年來不斷發現假冒和仿冒的產品,于是掀起了維權行動。青島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現名卜蜂蓮花)首先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該超市運動鞋專柜上出售的一款女士運動鞋涉嫌侵權,彪馬公司要求對方停止侵權并在媒體上公開道歉,同時賠償30萬元損失。彪馬公司還起訴了青島深港時裝廣場有限公司,但是由于被告對主體資格提出了異議,因此還要等確定以后才能知道確切的被告名稱,這家商場涉嫌侵權的產品是運動褲,同樣被索賠30萬元。
在1月20日的法庭上,彪馬公司的代理人李律師將涉嫌侵權的女鞋和運動褲都帶到了法庭上,作為證據提交。據了解,彪馬公司的代理人購買涉嫌侵權的產品后,到李滄區公證處對取證行為進行了公證,并將鞋和運動褲封存起來,直到證據提交法庭后才正式“啟封”。易初蓮花超市的代理人也帶來了同樣的一只女鞋。“這款女鞋是隆百通公司在我們超市里出租的專柜,和超市無關。”超市的代理人認為,將柜臺出租后,產品的出售行為和他們無關,因此并不構成侵權。
彪馬公司的代理人——山東天頤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李秀麗告訴記者,彪馬公司早在1978年就注冊了“跑道圖形”商標,記者在李律師提供的商標證明上看到,這個“跑道圖形”在彪馬鞋上非常醒目,而在涉嫌侵權的那雙鞋上也有一個這樣的圖形,但注冊商標卻是“霸克”。“盡管它有自己的注冊商標,但是由于圖形相似也構成了侵權。”李律師表示,超市因出售涉嫌侵權的女鞋,是直接的侵權人,而由于生產廠家隆百通公司不在山東境內,因此這次沒有被起訴。
據李律師介紹,被告商家銷售的被控侵權產品大致存在兩種情形:一是直接將“PUMA ”商標貼在產品上作為商標,屬于典型的假冒商標行為;二是將與權利人商標圖案相似的圖形貼在產品上作為裝潢圖案使用,兩種圖案存在局部差異。記者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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