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八大湖附近一小學三個男學生在教學樓前聊天。
半島都市報11月19日訊(記者 孫倩)“為防止孩子受到傷害,學校規定孩子在課間不能到操場上隨便跑跳!”近日,有家長向本報反映了此事,不少家長對此質疑,希望學校把課間十分鐘還給孩子。
“學校不允許孩子下課以后互相追逐,連操場都不能去玩。”18日,市民劉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孩子在市北區一個小學上三年級,最近自己和別的家長在一起聊天時才知道,最近的一次家長會上,老師讓家長回去叮囑孩子下課別在教室和操場追逐打鬧。
“學校因為擔心傷到孩子,不允許他們下課以后在教室外面追跑。”劉女士說,她覺得小學生下課后,應該在校園里互相追逐、打鬧,做一些丟沙包、老鷹捉小雞、丟手絹等游戲,但現在因為學校規定不能跑,所以根本就不能玩這些,學校等于把孩子們“圈養”起來了。
19日上午,記者來到八大湖附近的一個小學看到,正是下課時間,但操場上幾乎沒有學生,教學樓的空地上僅有幾名小女孩在跳繩,樓前有幾個小男孩站著說話。“我們老師不讓我們亂跑,要是打鬧被抓到了就會被記名字還要扣分呢。”一名二年級的小學生告訴記者,老師多次強調他們課間可以在教室前面的空地上活動,但不能去操場跑動、追打,要是磕了碰了,學校就得擔責任。記者又隨機詢問了十多名不同年級的學生,都被告知老師不允許追跑。
市南區一所小學的一名老師告訴記者,學生在學校里安全是最重要的,大部分學校都擔心孩子受傷,都不同程度地限制學生課間活動范圍,但一般只是規定不允許在樓道和教室內追逐打鬧,教學樓空地上可以適當活動,比如跳繩、踢毽子等,如果要去操場就必須是規定的時間要有老師監護。
對此,記者又聯系了市北區教體局,基礎教育科的王老師說,不是不準學生追逐,只是不允許在樓道內、教室里打鬧,因為有樓梯和桌椅的地方往往容易碰傷學生。家長完全不用擔心孩子得不到鍛煉,因為教育部門要求學校組織老師監護學生的活動,從去年開始推出的陽光體育活動,也能保證孩子們每天的活動量,而且教體局會不定時地到學校檢查學生們的活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