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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劉新友(左二)指認作案現場。劉新友作案時使用的木棍。案發現場一片狼藉。警方在作案現場堪察。 圖片均為警方視頻截圖
因鄰里糾紛,家住平度田莊鎮西潘家埠村的劉新友守候在鄰居劉某某家的玉米地里,用木棍將其一家四口殺害。11月11日,市中院在法院18法庭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新友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案件宣判后,劉新友對法院的判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但是并沒有悔罪的表現。記者采訪了解到,該案發生后,公安機關12小時內就將劉新友抓獲歸案。10月24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劉新友提起公訴。該案從發案到判決僅用了27天,是近年來本市惡性案件處理最快的一起。
■案發
鬧糾紛棍殺一家四口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10月16日早上7時許,平度田莊鎮西潘家埠村的劉某某帶著妻子、母親和5歲的女兒一起到玉米地里收玉米,一家四口被人用木棍殺死。案發后,公安機關很快將目標鎖定在和劉某某一家有積怨的鄰居劉新友身上。當晚,公安機關將劉新友抓捕歸案,劉新友也很快供認了自己和劉某某因修房子發生糾紛而預謀殺人的事實。
據劉新友供述,10月13日他向單位請假后,從10月14日到16日,他準備了礦泉水和火腿腸,多次潛伏在劉某某家還沒有收完的玉米地里等候。16日早上,他終于抓住了機會,將劉某某一家四口殺害。在殺人后,劉新友還回家將木棍和衣服藏好,到學校給兒子送了吃的,隨后又買了一包玉溪煙到單位給同事分了分。
■審理
40余人庭審現場旁聽
劉新友到案后,很快被公安機關移送到青島市人民檢察院。10月24日,公訴機關對其提起公訴。11月11日上午,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特大殺人案,在庭審現場旁聽的有劉某某的親友及鄰居共計40余人。
公訴機關在法庭上表示,劉新友殺死一家四口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影響很壞,而他至今也沒有悔罪表現,請求法院對其進行嚴懲。劉新友的指定辯護律師鄭律師在法庭上表示,劉新友殺人是由多方面因素引起的,被害人劉某某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劉某某作為鄰居不能對劉新友進入他家院子以便修房的合理要求提供方便。另外,辯護人認為劉新友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希望法庭給予從輕處罰。
■判決
情節惡劣被告獲死刑 市中院經過一個上午的審理后,當庭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新友因鄰里糾紛而預謀殺害被害人一家四口,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新友犯故意殺人罪成立。據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新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聽到判決后,劉新友表示服判,并當庭表示不上訴,但依然表示自己并不悔罪。據市中院法官介紹,該案從案發到宣判僅用了27天,是近年來本市惡性案件處理最快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