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24日訊(記者 王悅) 因自己堆積的木頭擋住了別人家煤屋的門,80多歲的李老太與鄰居于某夫婦竟然廝打起來,李老太心臟病復發入院,但因及時就診并無大礙。經民警調解,于某愿意支付醫藥費并道歉,但卻遲遲未履行。為此,李老太向法院提起訴訟,近日,李滄法院一審判決于某賠償其醫藥費2000元。
家住李滄區振華路的李老太,現年已經82歲,她經常把撿來的木頭放在單元樓的公共走廊里,結果堵住了鄰居于某家的煤屋門。2010年9月25日18時許,于某嫌木頭礙事便把木塊挪開,李老太聽見動靜從屋里出來問怎么回事,結果雙方話不投機吵了起來,于某的妻子也出來參與“混戰”??谒畱鸷芸焐墳榱酥w沖突,雙方廝打起來,李老太的孫子趕來后雙方打成“一團”,期間,李老太心臟突感不適,倒地不起。家人將李老太送往醫院,經醫院診斷,她心臟病復發,且“頭外傷反應、軟組織挫傷、房顫”,醫生建議其留院觀察。
當天晚上,經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振華路派出所調解,李老太的孫子與于某達成協議,主要內容包括,“于某支付醫療費并賠禮道歉,李老太的家人將窗前的木頭搬走等……”據介紹,次日,于某在居委會工作人員陪同下向李老太禮道歉,不過,之后支付醫藥費的事卻一拖再拖。為此,今年1月18日李老太一紙訴狀將鄰居于某告上法庭索賠 。
近日,李滄法院對本案進行了一審,經過調查,李老太心臟病復發并受傷確因與鄰居廝打,主審法官表示,“糾紛當晚經公安機關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原、被告間的調解協議系合法民事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按照協議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雖于某抗辯稱,其系受到原告家人脅迫才達成協議,但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抗辯主張,故法院不予支持,一審判決于某賠償李老太醫藥費等費用2000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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