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1月3日訊(記者 陳浩杰 楊冰) 元旦以來,細心的市民會發現,在家樂福的煙酒區掛出了一個標牌: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
據了解,隨著《酒類流通管理辦法》1月1日正式實施,任何酒類經營者均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商品,并要在經營場所懸掛“禁售”標志。但是記者今天對本市多家商場、超市走訪發現,除了家樂福外,其他均未掛出“禁售”牌。除兩家負責人表示“不知道有這回事”外,其他均稱“還沒來得及掛”。而且,部分商家仍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
市工商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該辦法貫徹實施有 3個月的過渡期,如果過后商家仍不積極執行,將被責令整改并處 2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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