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5月4日訊(記者 陳修華) 今后,市民到外地購買房子也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了。記者今天了解到,本市近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意見中規定,只要由本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相關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就能辦理住房貸款,為更多到異地置業的市民提供了更大方便。同時規定在外地繳納公積金、具有本市戶籍的市民也可以在青申請公積金貸款。
據介紹,過去本市規定,市民如在青島以外的其他地區購買房子,不能使用個人的公積金申請貸款。而近日本市出臺的有關公積金使用管理規定中,取消了這一限制。規定過去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到異地城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異地房屋的,由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向繳存職工出具統一文本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市民可拿著相關證明申請貸款。
另外,對于一些在外地繳納公積金、具有本市戶籍的市民在青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取消了限制。新規定指出,對于具有本市戶籍但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在青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自住住房的,若符合規定的貸款條件,可憑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以及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申請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購房首付款比例應在原規定比例基礎上增加十個百分點。其中,商品房貸款首付款比例根據不同要求分別為 40%~60%,二手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分別為40%~80%。
記者還了解到,今后本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如果原單位解散、破產,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注銷,或者原單位不按規定為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轉移手續的,可由繳存職工調入單位或職工本人持相關證明到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申請辦理繳存職工賬戶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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