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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面包咋還按原價賣 顧客要求退款友客不給退
信網2月23日訊 (記者 顧青青)在超市購買打折商品,結算時卻按原價結算。近日,市民劉女士反映她在青島友客(李滄區中嶗路東山民生市場店)買了3個面包,按照店里促銷3個面包結賬時應打7.5折,但店員卻按原價給其結算。在詢問后,店員稱是會員才能享受折扣。但蹊蹺的是,當市民表示想要退款以會員價重新結賬,卻遭到了該店員的拒絕。
(來源:當事人)
促銷面包結賬卻被收了原價
2月6日晚上8點多鐘,劉女士來到青島友客(李滄區中嶗路東山民生市場店),看到貨架上面包正在進行“3個面包打7.5折”促銷活動,隨即拿了3個面包進行結賬。
“當時是支付寶結賬,我也沒拿小票。出了店后,我看了一眼支付寶的結賬單,才發現友客是按原價收取的面包錢。”劉女士稱,按照支付寶賬單,友客收取了17.3元。按照店內3個面包7.5折的促銷活動,正常友客應收12.97元。“也就是說,友客多收了我4.33元。”
隨后,劉女士當即折回了這家友客便利店詢問原因,卻被告知促銷活動是會員專屬,如消費者未主動出示會員號,自然也不能享受會員價。隨后劉女士表示自己是會員要求退款,卻遭到了這名店員的拒絕。
“店員說,是我結賬沒出示會員卡,讓我下次長記性,自己報會員卡號。并表示該店屬于加盟店不退貨,店內搞的促銷活動都是店里自己出錢,因此他們結賬時不會主動跟客人要會員卡號。”這一番回復,讓劉女士氣不打一處來,她認為即使消費者未主動報會員卡號,店家也應該在結賬時盡到告知義務,且顧客當即折返要求退款,店家也不應該拒絕。“錢不多,但不是那么回事。”
(來源:當事人)
友客:出了店就不能退
2月21日,記者聯系到了這家友客便利店的負責人。據負責人介紹,當日值班的店員,因態度問題店內已將其辭退。
而對于這名消費者投訴的問題,負責人表示并不知情。“店內的會員促銷產品在貨架上都有標注會員專享。如果消費者在店內結賬時發現未按照促銷價收款,店內當即要求退款是可以退的。但如果攜帶商品出店再折返要求退款,店內是不給退的。因為消費者沒法證明這個商品屬于店內。”
而對于消費者提出超市應在結賬時,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有會員卡,盡到告知義務。這名友客負責人表示收銀員并不會問,“都是消費者主動報會員卡號。”
律師:出店也應該退
記者了解到,大部分超市都有會員制。其促銷產品,根據經營理念不同,有的是面向所有消費者,有的則是會員制。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劉喬喬律師表示,商家有公示價格、提供安全等義務,沒有會員卡提醒義務,會員卡的使用與否是顧客自由,商家是否提醒顧客也是商家服務自由。
劉喬喬律師提醒道,當消費者遭遇所買商品與超市促銷價不一樣的情況,首先要確認超市的標價上是否有注明會員價,或者提示要用會員卡才可享受特價。“如果有,消費者在購物付款后,發現未使用會員卡結賬要求退款,在提供小票或賬單以及商品后,無論是否出店,商家都應按照7天無理由退換的要求給其退款,不應以商品不屬于店內為由拒絕。如果消費者遇到商家以商品不屬于店內為由拒絕退款,可投訴至工商,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在消費者提供小票商品后,商家也應該舉證商品不屬于店內的證據,否則則應給消費者退款。”
其次,劉律師表示如果超市未在店內促銷產品價格上標明會員價,卻收取了消費者原價的錢,商家的行為則屬于價格欺詐。“顧客可以投訴至消協,要求商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