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都是“3·15”,消費維權在路上。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2021年消費維權年主題為“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安全權是消費者受法律保護的基本權利,消費安全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
天天3.15!央視曝光了 電動平衡車抽檢近七成不合格
原標題:天天3.15!央視曝光了,這種產品抽檢近七成不合格
電動平衡車廣受年輕人喜愛,
然而,
由于一些電動平衡車存在質量問題,
特別是安全保護功能欠缺,
近年來由電動平衡車引發的安全事故頻頻發生。
最近,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
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有將近七成不合格。
樣品近七成不合格
含知名品牌產品
最新公布的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檢測的20批次樣品里,發現不合格產品13批次,整體不合格發現率達到65%,將近七成不合格。這次抽查的20批次樣品,均來自上海市的實體店和電商平臺。
△來源:央視新聞
檢測人員介紹,與自行車等車輛相比,電動平衡車沒有油門和剎車,純粹依靠騎車人的身體傾斜程度,來控制行車方向和速度,稍不留神,騎車人就有失控摔倒、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風險。因此,涉及電動平衡車安全性能的各項保護功能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就顯得尤為重要。
檢測的15個項目中,有6項存在質量問題,分別為:防水性能、抗鹽霧腐蝕、超速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充電鎖止、防飛轉保護。不合格的13批次樣品里,包括“永久”“鳳凰”等傳統知名品牌產品,也有“嗨車族”“麥酷拉”“豹行”和“比步”等品牌產品。
△來源:央視新聞
超過限定速度
卻未持續發出告警
國家標準《電動平衡車通用技術條件》專門設置了超速保護項目,規定電動平衡車應具備超過速度限定時持續安全告警,及持續翹板功能或類似保護功能,以限制用戶繼續加速,保護用戶安全。
檢測人員在騎行實驗過程中發現,有兩批次樣品即使車輛再怎么加速,也沒有制動或報警。
△來源:央視新聞
超速保護項目不合格的兩批次樣品,分別是標稱為“嗨車族”的自平衡電動車,以及永康市安尚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平衡車。測試人員介紹,消費者使用超速保護項目不合格的電動平衡車,在騎行過程中很可能會不知不覺中就超速行駛,從而帶來安全隱患。
騎上斜坡不能隨時停駐
電動平衡車的駐坡能力及保護也很重要,要求在規定的坡度上騎行電動平衡車時,隨時都能停駐在上面,并能保持5分鐘,或者發出安全告警。但記者在檢測過程中發現,有的電動平衡車在騎上規定的坡度時,不但不能正常停駐,甚至還出現倒退溜車的情況。
△來源:央視新聞
駐坡能力及保護項目檢測不合格的三批次樣品為:“麥酷拉”牌的電動平衡車、永康市天奔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平衡車、永康市九段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平衡車。
拎起車體超過5秒
車輪還在快速飛轉
正在行駛的車輛被拎起,如果車輪繼續飛轉,就很可能對騎行人或者其他路人造成傷害。基于這種現實,電動平衡車被拎起后車輪防飛轉保護,成為考核電動平衡車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標之一。
然而在檢測過程中,這臺標稱為“嗨車族”牌的自平衡電動車,被拎起來過了五秒鐘后,車輪仍然一直在快速轉動。
△來源:央視新聞
檢測人員介紹,從技術角度來說,電動平衡車車輪防飛轉的實現并不難,出現這種情況,說明生產企業對產品質量不夠重視。
充電過程中能正常開機行駛
國家標準規定電動平衡車在充電時不能開機,或者雖然開機了但不能行駛,目的是防止消費者在充電時忘記拔掉電源,就開始騎行操作,這樣,就極有可能被電源線絆倒。但在這次檢測中,仍然有兩批次樣品在插線充電的情況下,可以開機行駛。
充電鎖止項目不合格的兩批次樣品,分別為“嗨車族”牌和“麥酷拉”牌電動平衡車。
抗鹽霧腐蝕、防水性能等
使用性能問題存在不合格
除了安全性能,在這次抽查中,電動平衡車的使用性能問題也非常突出,檢測的20批次樣品里, 包括知名品牌“永久”“鳳凰”等10批次抗鹽霧腐蝕項目不合格,另有8批次防水性能項目不合格。
△來源:央視新聞
對生產工藝并不復雜的電動平衡車來說,關鍵部件的價格差異,對成品質量產生直接影響。在抽查的20批次樣品中:
600元以下的10批次,僅1批次合格,合格率10%;
600至1500元的6批次,2批次合格,合格率33%;
1500元以上的4批次全都合格,合格率100%。
電動平衡車不是代步工具
切不可騎行至機動車道上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這就意味著,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質的電動平衡車,只能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橫道等道路以外的應用場景使用。
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品牌的電動平衡車生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卻以“代步”“出行”等模糊詞語,宣傳產品的使用功能。商家的誤導,在某種程度上促使了很多不知情的消費者把電動平衡車當成出行的交通工具,從而導致了一些不應有的交通事故發生。
2020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就發布過同樣的消費警示:電動平衡車產品屬性不明確,不當使用風險大。明確來說,它既不是玩具,也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不可上路行駛。
針對這種熱銷產品的特殊性,相關企業在生產銷售過程中,應把使用風險在顯著位置以顯著的方式標注出來提醒消費者。
這些電動平衡車存安全隱患,
千萬別隨意開上馬路。
你家有么?趕緊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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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青島日報(qddaily)綜合自央視新聞、《每周質量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