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的2020年全國兩會,將于5月21日拉開大幕。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決定于5月21日在北京召開。
全國人大代表印萍做客“云端看兩會”:陸海“一體” 完善生態保護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印萍(右)做客“云端看兩會”。視頻連線截圖
半島特派記者 肖玲玲 李曉哲
多年關注海洋生態保護,全國人大代表、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副總工程師印萍對此感觸良多。在日前做客半島全媒體欄目“云端看兩會·全國兩會篇”時,印萍表示,應建設陸海統籌聯防聯控的生態保護機制,加強海岸帶生態環境建設,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成效。同時,推動完善海洋生態立法。
規范海砂開采
保持棲息地穩定
作為一名從事我國海岸帶地質環境調查研究近30年的科研人員,印萍在調查研究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破壞海洋環境的違法問題。
“我們知道,海砂資源是海洋重要的礦產資源,大多數海砂的分布還是在海岸帶地區,如重要海灘以及近海的自然砂體,它其實是一個重要的海岸帶防護的基礎。”印萍表示,海砂的開采會在很大程度上破壞海底地形的條件,尤其是近岸的開采,會使波浪直接作用到海岸線,增加對海岸的侵蝕。另外開采海砂時還會造成海洋生境的破壞。
“我們知道,很多海洋生物是棲息在砂質的海底上。”印萍以青島最著名的文昌魚舉例:“它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也是一個瀕危的物種。還有青島特產紅島蛤蜊等,要依托沙質海底生存,它們其實都需要一個相對穩定的海洋環境。”
完善賠償標準
提高追責力度
印萍坦言,海砂的形成需要很長的時間,而且很大程度上不可再生:“它的形成主要靠陸地河流的供給,再就是海岸侵蝕基巖形成的碎屑,然后在海浪和海流的搬運下,在合適的環境下堆積,這是一個非常長的過程。”她表示,亂開采海砂造成的環境損害很難在短時間內恢復和修復。
印萍提到,在我國現有司法實踐中,非法海砂案件主要以非法采礦罪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工作實踐中,各案起訴標準差異大,生態損害賠償也僅限于可統計的漁業資源價值,缺少生境損害賠償標準,也缺少由于海砂開采造成的海岸侵蝕等預防性損害賠償責任標準。
印萍在此次帶上會的建議中提到,可借鑒國際司法研究成果和工作經驗,完善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司法追責內容和建立起訴賠償標準,提高對盜采海砂行為的監管打擊和責任追究力度。
建立陸海統籌
聯防聯控機制
“這次政府工作報告中,多個篇章都提到了生態保護的問題。”印萍表示,青島膠州灣是我們的母親灣,大沽河是我們的母親河,實際上也面臨著一些問題。“需要陸海統籌進行環境的保護和治理。”印萍說,海洋中的大部分生態問題和污染問題主要污染源還是陸地來源,青島市一直在推進擁灣發展、環灣保護的策略,這些年也出臺了一些環境保護的策略,取得很好的成效。
印萍表示,陸地的開發利用對海洋環境會造成重要的影響:“建立陸海統籌的海洋環境聯防聯控的生態保護機制,是加強海岸帶生態環境建設、促進產生一些新的生態環境產品的一個重要舉措。”印萍認為,青島在這方面已經做了很多工作:“我覺得可以進一步加強。”
為此,印萍在此次帶上會的另一個建議中提出,建議建立河流流域-海洋統一檢察生態保護機制。她表示,在司法實踐中,很多河流流域-海洋生態功能區的檢察管轄分散,不利于對流域-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可以通過建立完善河流流域-海洋海陸統籌生態功能區統一檢察生態保護機制來進行完善。一方面,成立河流流域-海洋環境資源巡回檢察部,專業化集中辦理水資源檢察案件和海域環資案件,組建扁平化、專業化環資案件檢察官辦案組,依法聯合打擊跨區域生態環境違法犯罪。
暢通信息共享
推進公益訴訟
印萍同時建議,建立河流流域-海洋環境訴訟、修復基金。其中,環境訴訟基金用于訴前調查和鑒定費用,保障訴訟順利進行;修復基金則用于支持環境訴訟、恢復環境、修復生態、維護環境公共利益。建立河流流域-海洋司法一體化生態保護機制,強化跨區域行政執法監督檢察協作機制。形成全流域、陸海關聯區檢察院之間信息共享機制暢通,行政執法監督暢通。加強與流域內政府法治部門、行政執法機關、流域管理機構之間的協調聯動,積極搭建河海流域資源共享平臺。
另外,強化生態司法研究,將恢復性司法理念貫穿始終,在懲罰犯罪的同時注重生態資源的有效恢復。深入公益性司法理念,大力推進環境公益訴訟,樹立生態領域環境公益訴訟典范。加大生態預防普法,把預防犯罪作為保護生態的生產力,舉行流域-海洋生態司法保護論壇,推動完善海洋生態立法。
>>>延伸 創建高校畢業生“研習”制度
除了生態保護,在此次“云端看兩會·全國兩會篇”的連線中,全國人大代表印萍還表示,自己提交了一個關于保就業的建議。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強調穩就業問題。”她說,今年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肯定面臨著很多方面的挑戰,為此,她提出了一個關于創新高校畢業生“研習”制度,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建議。“出臺高校畢業生研習管理辦法。”印萍表示,可以在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設置“非正式編制”的應屆畢業生研習崗位,接收應屆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和學習,探索和逐步規范研習生的管理制度。
同時,出臺“研習生”薪資管理辦法,合理確定薪資水平,拓展應屆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基于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具體情況,建議政府財政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研習生”薪資。政府承擔“五險一金”,用人單位提供工作和技能培訓條件。
另外,“合理規定研習期和保留應屆畢業生待遇。”印萍說,為更好地使研習生進入正常的就業渠道,建議研習生的研習期不超過10個月,并保留一年的應屆畢業生身份,保障研習生可以在次年進入人才市場競聘崗位,正常就業。
“在研習期間,研習生的戶口可以通過政府提供的平臺掛靠,待研習期結束后合理合規流動。”印萍在建議中指出,日本、韓國和歐美國家都有相應的研修生制度,是有效緩解就業壓力、補充勞動力不足的變通性辦法,我國在特殊時期的研習制度的實踐和探索,可以緩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壓力,落實中央“六穩六保”的要求。
保護海洋,經略海洋,融入海洋
□本報評論員 王學義
青島,因海而生,因海而興。每個青島人心中都有一片海。對海洋之愛,深入青島市民的骨髓,而保護海洋生態也應該成為每個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
放眼全國,海洋生態保護歷來都是個問題。較之于陸地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相對滯后,屬于生態文明建設“短板中的短板”。這其中,存在認識不足的問題,也與監管和打擊力度偏弱息息相關。海洋生態破壞的影響看起來不顯山露水,實際卻危害巨大。如今,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陸海統籌,保護海岸帶生態”,理應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視。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這是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申。近年來,生態保護的理念正逐步成為共識。青島市也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既有雷霆手段,也有精細部署。比如,推進擁灣發展、環灣保護策略,出臺了眾多環境保護的政策,取得很好的成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一理念,在青島的海洋領域化為生動現實。
經略海洋,科技當先。從去年以來,“海洋攻勢”深入人心,海洋成為經濟發展的強勁引擎。青島擁有雄厚的科研實力,在海洋基礎科學研究上有突出優勢,下一步還要在應用研究方面進行補強,在科研轉化方面尋求突破。這需要進一步做好“雙招雙引”,大力培養和引進海洋領域高層次人才,鼓勵全球海洋科技創新人才、團隊來青島創業;也需要通過深化改革、鼓勵創新,來激活潛能,點燃動力。多措并舉,讓“海洋攻勢”更加猛烈,奪取海洋科技和產業的制高點。
要創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需要真正敞開胸懷,融入海洋。要有大坐標、大視野、大格局,在世界的坐標系中找到青島清晰的“位置感”。用開放促進創新,以創新倒逼改革。這樣才能順勢而為、乘勢而上、聚勢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