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項目1209套房源,西海岸2025年第一批租賃型人才住房啟動配租
近日,青島西海岸新區啟動2025年第一批租賃型人才住房配租,共有包括新城學府等9個項目共1209套房源。本次公開配租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西海岸新區轄區內的人才優先選房;剩余房源面向市本級及其他區(市)人才組織選房。公告主要內容如下: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青建發〔2023〕1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3部門《關于印發<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的通知》(青人社發〔2024〕1號)、《關于完善租賃型人才住房租金定價機制有關事宜的通知》(青住房組辦發〔2020〕27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我局對2025年第一批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進行配租,現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一)新城學府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學臺路 888號,由青島中盛世佳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97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王臺街道辦事處學臺路888號
聯系人:殷雅靜,聯系電話:13658689283
(二)創新科技城7-12地塊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華興路以東,劉家園路以北,由青島創科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142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西寧路2166號
聯系人:劉曉,聯系電話:18678400099
(三)綠城·文瀾錦園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煙臺路968號,由青島綠華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195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煙臺路968號
聯系人:于廣宇,聯系電話:18765262168
(四)鑫源·珠江璟悅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鴨綠江路317號,由青島珠江熙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50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鴨綠江路317號
聯系人:隋偉建,聯系電話:18253208906
(五)幸福雅居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黃河中路北、開拓路東,由青島幸福雅居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47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黃河中路125號
聯系人:王艦,聯系電話:13964810432
(六)海岸萬科城5#人才住房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泉城路東、臨港路南,由青島萬珠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322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泉城路399號
聯系人:張勇,聯系電話 17561672987
(七)海岸萬科城6#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泉城路東、臨港路南,由青島萬珠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269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崇文路518號
聯系人:張勇,聯系電話 17561672987
(八)文定江山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江山南路256號,由青島坤鼎實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62間,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江山南路256號3號樓2單元
聯系人:薛光功,聯系電話:18863958838
(九)保利領秀海二期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
項目位于東岳東路 3777號,由青島源誠和璋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房源25套。房屋為基礎裝修,無家具家電等配置。
看房地址:黃島區東岳東路3777號
聯系人:袁梅梅,聯系電話:19353211133
二、配租范圍
本次公開配租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西海岸新區轄區內的人才優先選房;剩余房源面向市本級及其他區(市)人才組織選房。
三、配租條件
(一)分配對象
1.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或在青島市創新創業并作出貢獻的各類全職工作人才;
2.已在青落戶并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3.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二)資格條件
1.全職工作人才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青島市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工作,并按規定在我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青島市引進的重點產業和各類總部單位(含分支機構)的人才可放寬至全職工作并繳納個稅;
(2)國內普通高校專科、本科學歷人才需具備專科、本科學歷;研究生層次人才需取得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技類人才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類人才需取得高級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高級管理人才近三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平均納稅總額應達到4萬元以上;創業類人才應作為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一次性投資額(本人)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年繳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本市員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島市戶籍或持有青島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證件。
2.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屬于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2)具有青島市戶籍;
(3)已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3.柔性引進人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青島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并持有《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或《山東惠才卡》;
(2)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協議,每年實際給付人才計繳所得稅不低于4萬元。
4.上述各類人才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西海岸新區有住房。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島市范圍內享受過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補貼(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質的頂尖人才安家費、高層次優秀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博士后安家補貼、技能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和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等),或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租賃型人才住房、青島市各級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
(3)夫妻雙方均符合配租條件的,只能申請一套住房。
人才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和繳納社保時間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至申請登記結束之日。
四、配租程序
本次人才住房配租按照申請登記、資格審核、順序選房、簽約入住等流程進行。
(一)申請登記
1.單位申請。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為單位集中注冊時間,意向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按要求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實際經營地址證明承諾、納稅地證明、辦理專員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并錄入本單位人才名單。
2.資料提交。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圍及條件的申請人,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申請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二)單位初審、公示
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填報的信息和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并在單位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材料由用人單位自行存檔備查,不需上傳系統),在2025年4月17日前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初審,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時間前完成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請資格。
(三)人才評分排序
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對申請人戶籍、婚姻、人才資格、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納稅以及住房補貼享受等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更新排序名單。
(四)補正復核
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系統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請人,限期5個工作日內(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后,相關部門需于2025年5月8日前完成復核。
(五)查重公示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0日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人員排序名單,通過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統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篩查,根據篩查結果和房源數量分別確定排序名單和入圍名單,在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西海岸新區政務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公開選房簽約
入圍申請人可以在2025年5月21日、22日到項目現場看房。
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計劃于2025年5月23日9:30開始組織選房,入圍申請人須提前20分鐘在黃島區東岳東路3777號保利領秀海售樓處集合,按順序一次性簽字挑選房號,每個申請人選房時間為2分鐘。申請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簽約備案
選房結束10日內,人才住房項目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簽訂租賃合同,繳納房租等相關費用,辦理有關入住手續。簽約結束后5日內,項目人才住房運營單位將相關資料按規定報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五、租金標準
新城學府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13.21元/平方米/月;青島創新科技城7-12地塊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9.11元/平方米/月;綠城·文瀾錦園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9.51元/平方米/月;鑫源·珠江璟悅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18.42元/平方米/月;幸福雅居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13.8元/平方米/月;海岸萬科城5、6#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9.43元/平方米/月;文定江山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16.3元/平方米/月;保利領秀海二期人才住房市場租賃價格為11.78元/平方米/月。首個租期(前三年)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的60%確定。期滿后,符合條件可續租一次,租期不超過三年,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的80%確定。后續租金標準將根據新出臺政策適時調整。租賃面積超出人才應享受建筑面積50%以內的部分,仍按照核定的優惠租金標準收取。
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電信、衛生、物業管理及其他相關費用由承租人另行繳納。
六、管理規定
人才住房結合承租人意愿簽訂租期不超過3年的租賃合同,期滿后如有需要并仍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以續租一次,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合同期滿后配租對象應限期騰退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租賃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1.離開原單位到青島市以外單位就業的;
2.在限定的區域購房的;
3.改變所承租人才住房用途的;
4.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人才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住房,或未按規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的;
6.存在轉借、轉租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行為的。
七、相關責任
(一)人才住房申請采取誠信申報方式,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填報申請信息,并對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資格審核貫穿人才住房配租全過程,對弄虛作假騙取配租資格的個人,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納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單位名單,并由主管部門或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監督電話
1.人才資格咨詢電話:68979351;
2.用人單位注冊及房產審核咨詢電話:86988819;
3.房屋配租咨詢電話:8697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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