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越來越近,現已經有很多人都準備購買煙花鞭炮。但是煙花鞭炮可不能隨意燃放,2019年青島市煙花爆竹限放區域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和嶗山區的建成區,允許燃放時間僅限于農歷臘月二十三...
飯店開業違規燃放煙花,兩人各被罰500元
2019-01-2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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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魏嘉
隨著春節腳步的臨近,年味兒越來越濃,煙花爆竹即將進入銷售與燃放高峰期。為切實維護轄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南警方在轄區開展煙花爆竹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以最細致的排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厲的處罰打擊非法存儲、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市南警方將對重點街道、重點部位進行不間斷地巡回檢查,嚴肅查處在限放時間、地點燃放個人禁放品種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創造節前安定祥和的社會治安環境。
1月19日11時許,正在轄區巡邏的香港中路派出所民警聽到一陣鞭炮聲,民警立即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趕去。到達燕兒島路附近時,民警看到一個男子正在清掃地面上散落的煙花爆竹殘骸。民警立即上前詢問情況,通過調查民警得知該男子是旁邊一飯店員工張某某,當天其飯店經理張某要求其在飯店門前燃放煙花爆竹,結果剛燃放就被巡邏民警發現。民警隨即將這兩人帶至香港中路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這兩人向民警如實陳述了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事實。因飯店剛開張,經理張某為了營造喜慶氣氛于是就讓張某某在門前燃放煙花爆竹進行慶祝。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兩人分別依法進行了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為此,市南警方提醒廣大市民:《青島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中明確規定: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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