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瑪撤場一年多后起訴商戶 優惠政策變成了法院傳票
王先生父親之前與富爾瑪方面簽訂的合同。(來源:受訪者)
信網8月26日訊(記者 李如藝)“當時承諾的優惠政策現在矢口否認,我已經不是第一家被起訴的了。”王先生是市北區遼陽西路富爾瑪國際家居內的商戶,從2023年年換了新房東后,一直按照之前的優惠政策進行管理。可今年7月起,前房東青島富爾瑪家居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爾瑪家居”)卻突然不認賬,要求商戶支付額外的管理費用,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對此,富爾瑪家居的負責人鞏先生表示,只承認合同約定內容,并無其他口頭約定。
口頭承諾優惠政策 不止一家商戶被起訴
說起最近的經歷,王先生真是有苦難言,自從2017年富爾瑪家居開業后,王先生的商鋪就已經在商場內了,“合同是每年一簽,當時的所有合同都是我父親與富爾瑪簽訂的,按照各家商鋪的面積不同,管理及租金費用也各不相同。”前幾年形勢不好,富爾瑪家居便從2020年起,向商戶承諾并實行優惠政策。據王先生介紹,優惠政策是口頭承諾的,每年有4個月的優惠,相當于每季度有一個月租金費用減免。就這樣,幾年時間里,本就市場不景氣,靠著優惠政策商戶們還能勉強經營,可是2023年5月底,富爾瑪家居由于經營原因突然撤場,王先生與新來的房東也已經開始履行新的合同。可是今年7月王先生卻突然收到了一紙傳票,“富爾瑪不承認之前的優惠政策了,讓我們交齊欠的租金及其他費用。”
這一情況讓王先生緩不過神來,雖然優惠并沒有寫明在合同中,可這在商場內也是人盡皆知的事情。根據王先生提供的2023年2月份的聊天截圖信網看到,在對話中富爾瑪家居的財務工作人員稱,在計算時王先生的租金在租金抵減后的的金額為3萬余元。“我們每季度都按時交錢,會計在算賬時也會幫我們自動扣除。”信網了解到,在富爾瑪家居內的商戶們也表示,之前確實有不同程度的優惠政策,但都是口頭承諾的,誰也沒有書面約定。“我們有這個優惠政策也不是一年了,大家都知道。”還有一位已經被起訴了的商戶表示,當時富爾瑪也是以與王先生相同的理由起訴自己,可是通過開庭及后續協商,自己還是多交了近2萬元費用才解決此事。目前根據傳票顯示,富爾瑪家居起訴王先生的商鋪,還剩余22萬余元沒有結清,“現在就是翻臉不認人,當時承諾的事情全盤否認,本來生意就不好干,現在讓我們商戶該怎么辦?”
富爾瑪負責人表示只認合同 其律師稱想協商處理
信網第一時間聯系到富爾瑪家居負責人鞏先生,在信網說明來意后,對方當即表示自己已經退休,隨即掛斷電話。但是根據王先生向信網提供的通話錄音中,信網聽到,鞏先生在與王先生父親的對話中并不承認有過承諾,“我現在只認合同,合同里有的就是我承諾了的。”針對王先生一家的追問,鞏先生表示還是尋找公司法務進行處理,自己目前并不處理此事。
隨即,信網聯系到富爾瑪家居的王律師,“我們一直想和商戶協商解決,他們不愿意。”王律師表示,富爾瑪方面嘗試過與王先生進行協商,可是對方并不接受協調處理,信網追問優惠政策一事,對方表示具體的案件細節無法透露。可是針對王律師這一說法王先生并不認可,“富爾瑪從撤場到現在,從來沒有聯系過我們,如果可以協商難,道我們不是最愿意的了嗎?”目前,信網了解到,王先生已經是第6家被起訴的商戶,關于富爾瑪的口頭承諾優惠,雖然商戶們一致認同,但都奈何沒有實際證據。
律師給出相關建議
針對這一情況,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在這種情況下,商戶王先生需要提供證據來支持其關于存在口頭優惠約定的主張,當時在場的人能夠證實口頭優惠的存在,他們的證詞也可以作為證據,如果王先生確實無法自行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山東德敏律師事務所孫磊在了解此事后表示,王先生應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收集相關證人證詞,例如其他也享受優惠政策的商戶,她們的證詞證明,“及時合同上沒有明確寫明優惠政策,但是如果幾年內一直這樣履行,可以認為是一種口頭約定的形式。”其次,可以尋找當時公司的會計,看其是否還在公司工作,是否愿意出庭作證,并提供出當時與會計的聊天截圖,以及其他商戶與財務對賬時的聊天截圖。孫律師表示,這也可以作為很有利的證據參與到法庭中,同時孫律師建議,有過優惠政策的商戶可以集體書寫一份說明書交給法官“一般法官在判決時會考慮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證據,一方面是常理,所以建議商戶們聯合起來向法官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