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兔速遞取件員工傷索賠遇阻 公司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拒絕賠償
劃傷霍先生腳后跟的鐵片。(來源:商鋪監控)
信網8月9日訊(見習記者 郭慧敏)近日,極兔速遞有限公司青島城陽紅島高新區網點(以下簡稱“極兔速遞”)的取件員霍先生向信網反映,自己于7月30日派件時意外受傷,找到公司索要賠償時卻被拒絕。信網在采訪中了解到,極兔速遞以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正式勞動關系為由拒絕賠償。目前,霍先生已決定申請法律援助來解決此事。
今年7月中旬,霍先生來到極兔速遞有限公司青島城陽紅島高新區網點應聘取件員。7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他來到安凱麗不銹鋼廣告商鋪取件,不料被商鋪門口突然倒下的鐵板砸到腳后跟。經青島婦女兒童醫院(城陽院區)檢查,診斷結果為跟腱斷裂,目前醫藥費已經花費了近兩萬元。“住院、治療、打石膏這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我已經快負擔不起了。這是在工作中受的傷,是不是公司要給一部分賠償呢?”霍先生認為,自己在工作中受傷,應該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青島婦女兒童醫院(城陽院區)的門診報告。(來源:受訪者)
但霍先生并沒有與極兔速遞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當初在招聘網站上看到這里招快遞員,來了以后培訓大概兩天,負責人便讓我注冊了極兔速遞App員工賬號,職務為小件員。”霍先生表示,他每取一個件就會有3元左右的傭金,收入實行“分潤減半”的形式,即扣除每單傭金的50%作為押金。目前,霍先生已經無法登錄極兔速遞App后臺,輸入工號和密碼后,登陸頁面顯示“您的賬戶已被禁止登陸系統”。
極兔速遞取件員接單軟件頁面。(來源:受訪人)
為了解情況,信網聯系了青島城陽紅島高新區網點的負責人王先生,王先生表示,霍先生并不屬于公司的正式員工,而是以承攬的方式與網點合作。小件員負責在指定的區域進行取件工作,收入是根據取件的數量來決定,按單結算。 “按照規定,注冊了小件員的工作人員需要交3000元的押金,交了押金后才能與公司簽署承攬合同,隨后公司會為勞動者購買一份人身意外險。霍先生目前只交夠了四百元左右的押金,沒有達到購買人身意外險的標準,公司無法給予任何賠償。”
對此,信網聯系了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工作人員表示,之前也有過類似的案例,法院最終判決了快遞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快遞公司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像霍先生這樣在工作中沒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情況,建議向法律援助機構尋求幫助,并向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0532-82670331)進行舉報投訴。”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認為,雖然沒有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但霍先生實際上接受了培訓、注冊了App并從事快遞取件工作,這可能構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要求工作期間的工資支付、社會保險等權利。如果能夠證明霍先生是在工作中受傷,那么他應當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如果公司未能為其繳納工傷保險,那么應由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公司稱霍先生與網點之間是承攬關系而非勞動關系,這種說法可能需要進一步的法律論證。霍先生是否需要支付押金以及是否有權享有意外保險,這些問題可能涉及公司的內部規定和保險政策。但是,即便如此,公司仍然不能完全豁免其對勞動者的安全保障義務。
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的楊文光律師表示,根據勞動法規定,即使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實際提供了勞動并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就可能被視為事實勞動關系。“建議霍先生收集所有相關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工資記錄、工作時間表、同事證言、醫療記錄、事故現場照片或視頻等,以便在仲裁過程中支持自己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