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的瑪吉斯輪胎漏氣 商家以“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退款
信網(wǎng)7月26日訊(記者 趙寶輝)近日,市民盧先生通過淘寶網(wǎng)在一家名為“瑪吉斯中國”的店鋪購買一款瑪吉斯品牌自行車輪胎。讓他意外的是,就在安裝完還未實際使用時,他發(fā)現(xiàn)內胎漏氣的問題。在之后的時間,盧先生與賣家溝通退款事宜時,遭到對方以“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
7月3日,市民盧先生在網(wǎng)上瀏覽時,偶然看到一款瑪吉斯品牌的自行車輪胎正在促銷,價格實惠,便花費105.5下單購買了兩條。7月5日,盧先生收到了貨物,并當天將輪胎裝上了自己的自行車。為了確保安全和使用效果,他給輪胎充了充足的氣,并靜置等待試用結果。
三天后,也就是7月8日,當盧先生準備騎車出行時,卻發(fā)現(xiàn)自行車的內胎已經漏氣。面對這一突發(fā)狀況,他首先聯(lián)系了賣家,詢問是否是產品質量問題或是安裝不當所致。然而,賣家的回答讓盧先生感到不滿,他們表示內胎漏氣可能是因為盧先生充氣過足或是未正確放置導致。盧先生并未接受賣家的解釋,而是堅持要求退款。他向淘寶平臺提出了申訴,希望平臺介入處理。但是,令他失望的是,“瑪吉斯中國”店鋪給出了拒絕退款的理由:“影響二次銷售”。這個理由讓盧先生感到困惑,他認為自只是充足了氣,并未使用過該輪胎,為何會因此影響到“二次銷售”?
針對盧先生反映的問題,信網(wǎng)聯(lián)系了店鋪客服人員。在客服記錄下訂單編號后表示,“退款問題需要聯(lián)系倉庫售后,我們落實清楚后會給出答復。”然而,截至發(fā)稿信網(wǎng)并未得到對方任何回應。與此同時,瑪吉斯品牌方面則稱,消費者可直接聯(lián)系官方熱線,如果情況屬實且非人為原因導致的漏氣,會給予調換。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宏力律師評析,“影響二次銷售”的標準并不明確,且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退款。此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除非經營者能夠證明因消費者使用而導致問題產生,否則不應以此為由拒絕退貨。同時,馬律師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選擇信譽好、服務優(yōu)質的商家,以便在遇到問題時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
青島市網(wǎng)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盧先生作為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內發(fā)現(xiàn)了內胎漏氣的問題,并且這一問題是在收貨后的合理檢查期限內發(fā)現(xiàn)的。因此,如果內胎漏氣屬于商品本身的質量問題,那么盧先生有權利要求退換貨。然而,盧先生在與賣家溝通時被以“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退款,這可能涉及到另一個條款,即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如果盧先生能夠證明內胎的漏氣不是由于他的不當操作或故意破壞造成的,而是商品本身的缺陷,那么他仍然有權利要求退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