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后得了陰虱身上起紅疹 住客懷疑與旅館衛生有關
旅館支付無衛生許可證罰款費用憑證。(來源:受訪者)
(來源:美團平臺搜索截圖 )
信網7月10日訊(見習記者 解寧)在外出差,劉先生對住宿條件沒有太高要求,只要衛生、安全就行,可這次到青島即墨區田橫島出差,他回家卻發現自己得了陰虱,后來他才得知自己出差時住的朋朋旅館衛生許可證過期了。信網注意到,這家旅館在第三方平臺上也有不少衛生環境的差評。
5月18日,劉先生到即墨區田橫島鎮出差,在同事的推薦下住進了朋朋旅館。“這是個家庭旅館,一天的房費100元,房間不大,屋里就一張床,看起來還算是干凈。”可是住了兩天回家后,劉先生突然發現大腿和胳膊上起了一片小紅疹子,奇癢無比,去診所開藥時醫生懷疑他得了陰虱。“人家還問我最近是不是去了什么不干凈的地方,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出差時候住的小旅館了。”劉先生說,自己事后找過朋朋旅館的負責人,但對方堅稱旅館的衛生條件沒有問題,“后來我就打了12345投訴,當地衛生健康局的工作人員答復說這家旅館的衛生許可證已經過期了。”
劉先生認為,正是因為旅館的衛生條件出了問題才導致自己傷身體不適,提出按照房費退一賠三并額外賠償醫藥費200元。
衛生許可證是開辦酒店旅館的必須證照,沒有衛生許可證就不能營業。信網在第三方的旅館預定平臺上看到,許多住客都給朋朋旅館的衛生狀況打出了差評。
對此,朋朋旅館的負責人稱,這家店實際上是自己的母親在經營,衛生許可證在5月14日到期后的確忘記補辦了,但這與店內衛生條件沒有關系。“我們的床單被罩和毛巾都是一客一換,都是在店里清洗消毒的。之前因為衛生許可證過期,衛生健康局也已經罰款處罰過了。”
據了解,朋朋旅館已經在6月3日重新補辦了證件,經營者的健康證也于6月6日更新。同時,負責人還發來了6月13日由青島環灣檢測評價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報告,報告顯示旅館的空氣質量及公共用品的細菌總數、大腸菌群等結果均符合要求。
信網了解到,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不得營業;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明有效期一年);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如果顧客因為酒店的衛生問題導致過敏并產生了一系列合理的醫療費用和其他損失,酒店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是否具體到“退一賠三”和額外的醫藥費的要求,通常是一種相互協商后的結果,而不是法定的賠償標準。到發稿前,朋朋旅館賠償給劉先生500元以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