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鮮市場沒開起來攤位也辦不下產權證 原來已被抵押
購買合同上關于產權登記的部分條款(來源:受訪者)
信網7月1日訊(記者 李如藝)“我們現在錢退不了,產權也辦不下來。”近日,信網接到小港一路43-8號的商戶們投訴,稱自己3年前購買的商鋪說好了1年就辦產權證,可是直到現在還是沒有辦下來。起訴后經法院查詢才知道,有些商鋪在出售前早已被甲方青島海港鮮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海港”)抵押。目前青島海港負責人趙先生表示,由于公司確實出現經營問題,客觀因素較多,目前正在積極協調中。
法院提供的部分不動產查詢表(來源:受訪者)
花幾十萬買的商鋪沒有產權證
2021年7月15日,孫先生在小港一路43-8號購買了2個攤位,原計劃此處會規劃一個新的生鮮市場,所以許多商戶紛紛前來購置攤位。“當時合同里寫的很清楚,1年就能辦產權證。”據悉,孫先生購置了2個攤位,總計12平方米左右,共計花費30余萬,根據孫先生提供的購買合同,信網看到第七條交付與產權登記的約定中寫明,甲方應于2022年10月1日前為乙方辦理《不動產權登記證》。可是直到今天,產權證卻還是辦不下來。據孫先生介紹,目前像自己這樣的商戶有八十余戶,都是花了錢也沒有產權證的商戶,據信網了解,大家購買商鋪的花費從十幾萬到三十萬不等。
“現在是既沒有產權證,也不能正常經營,我們該怎么辦?”據了解,原定開設的小港海鮮市場,目前已經擱置。孫先生回憶稱,在2022年年底,市場曾試營業過3個月,可是情況并不樂觀,后面就沒有繼續營業。現在既沒有辦法正常營業,也沒有產權證拿在手里,商戶們越想越不對勁,于是根據合同對青島海港進行起訴,通過法院的調查,讓商戶們大吃一驚。孫先生向信網出示了一份《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情況表》,上面明確寫明目前小港一路43-8號的部分商鋪早在2021-2022年間就已經進行抵押,也就是說在很多商戶購買之前,部分商鋪已經被青島海港進行抵押。這樣的調查結果讓商戶們不能接受。孫先生表示:“現在我們要求退費用并且按照合同進行賠償。”
青島海港表示確實存在經營問題
信網第一時間聯系到甲方青島海港方面,公司負責人之一的趙先生接聽了電話,“我們目前正在積極協商處理,已經找相關部門介入了。”趙先生表示,目前確實存在和商戶之間的合同糾紛問題,關于商戶反映的產權證辦理問題,趙先生表示由于近些年確實存在經營問題,存在客觀因素,所以還未完成產權證的辦理。目前,面對商戶要求退款的要求,趙先生表示已經聯合街道進行處理,“我們會配合協調處理,該賠錢賠錢。”
隨后,信網聯系至該地管轄街道即墨路街道辦事處,對方表示,并未接到過相關投訴。于是信網聯系到即墨路市場監督管理所,對方工作人員表示,近期確實接到過類似投訴,但是目前并未得到很好的解決,建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并表示會持續關注。
信網通過企查查查閱資料發現,青島海港目前算是“負債累累”,被執行總金額高達百萬,已經被限制高消費,光是近些年的案件就多起未履行,可以說公司情況不容樂觀。
律師針對情況提出建議
信網針對此事咨詢到青島市網格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其給出意見,如果賣方在購買后三年內未能辦理產權證,并且發現商鋪已經被抵押,這可能意味著賣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承諾。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即辦理產權證;如果無法實現,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尋求相應的賠償。
山東德敏律師事務所孫磊在了解此事后表示,首先,需要當事人自己衡量現在是更想要攤位還是想退款,如果更想要攤位,那么就要求青島海港盡快辦理產權證,就產權證辦理逾期問題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盡快辦理并賠償。“不過針對這一情況,我還是建議當事人追討對方違約金問題。”孫律師表示,根據當事人孫先生提供的合同,甲方因自身原因未為乙方辦理《不動產權登記證》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日萬分之2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9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返還所收取的轉讓費之外,還應該向乙方承擔本合同總標的額10%的違約金。“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對方索賠,但目前公司負債累累,還是需要尋求多方機構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