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鐵創始人開撕京東 圖書低價促銷傷了誰?
隨著京東618正式開啟,平臺和商家的矛盾再次激化。
5月31日,磨鐵集團創始人、董事、CEO沈浩波的一則朋友圈引發了關注。沈浩波表示,“在磨鐵已經全面對京東停止發貨,并一再對京東低價亂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表達反對的情況下,京東依然無視我們的訴求,要繼續強行讓我們的產品參加他們的低價促銷。這是在反復用腳踩著我們的臉在地上摩擦。”
沈浩波表示磨鐵將采取三項措施:“一、我們將采取法律手段,不惜代價維護我們的權益。二、我們將繼續對京東停止發貨,任何一本都不發,如果加一個期限那就是無期限。三、我們將繼續要求京東下架我們的所有產品,全部退給我們。”
對于磨鐵的發言,一位京東采銷員工回應表示,京東圖書618的活動目標只是讓更多消費者買到便宜的好書。京東從來沒有要站在出版社和行業的對立面,雙方理應是一個陣營的伙伴,希望能和大家一起把好書、好價帶給消費者,而不是讓直播投流高昂的費用傷害行業,傷害那些用心創作的作家。京東對自營圖書擁有合法的自主定價權,愿意讓出更多的利潤,讓消費者受益。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出版社在京東經營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出版社的官方旗艦店,一種是京東自營旗艦店。本次出版社與京東的爭端主要在京東自營渠道,官方旗艦店參與活動的決定權在出版社。自營渠道方面,出版社與電商平臺合作以寄銷方式為主,如果平臺賣不掉會退貨給出版社。也有平臺包銷模式,雙方約定付款折扣付款方式,平臺虧本銷售則是平臺的事情。從磨鐵的反應看,磨鐵和京東合作方式應該是寄銷模式。
在京東自營模式下,京東對于商品的定價會有一定的自主權,除非雙方提前簽訂了限價協議。如果出版社沒有全品限價或者僅有單品限價,平臺以低于供貨價的價格銷售,后續按照供貨價格結算,出版社也無可奈何。
不過,結算時是否能以供貨價結算是個未知數。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平臺促銷后進行回款可能會以提高了銷售額和出版社再次議價,要供應商按大促活動的條件結款,出版社將十分被動。此外,平臺低價促銷帶可能會讓其他平臺跟價。在一個平臺開啟低價促銷后,其他平臺也會跟進,當所有平臺都低價銷售后,很難以原供貨價與出版社結算,相當于“賣得越多虧得越多”。該名業內人士表示,從份額看,在其他平臺崛起后,京東在線上圖書銷售的份額有所下滑,低價并不一定能解決現在平臺銷售下跌的困境。此外,盜版書籍的猖獗對于出版行業以及平臺也有著不小的打擊。目前,行業擔心的是整個生態被進一步惡化。
在沈浩波的朋友圈里,也重點提出了不要跟價一事,“尤其是說給當當博庫文軒浙江等跟磨鐵一直關系良好的電商合作伙伴說的,懇請大家,不要跟價,不要跟價,不要跟價,陪我們扛過這一輪。”
在5月21日,由北京10家出版社和上海出版社經營管理協會代表的上海46家出版單位發出的兩份“聯合聲明告知函”引發了關注。告知函中提到,針對江蘇圓周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提出的618促銷活動方案,即“全品種圖書價保20-30折(20%到30%的折扣)參與5月19日至6月20日期間累計8天的促銷活動”,出版社不參與,也不承擔活動期間產生的任何返利費用。
對京東和出版社的矛盾,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對第一財經表示,如果京東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強迫出版社參加促銷,我國反壟斷法確實有對此的制約規定。從實際情況看,京東更像是強勢渠道,但沒有達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程度。出版社也可以根據雙方的合同和《民法典》起訴其違約,或者根據《電子商務法》第35條進行維權: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在平臺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臺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此外,本案中京滬兩地的多家出版社抱團聯合抵制京東促銷的行為,涉嫌橫向壟斷,也可以依法申請豁免。游云庭認為,如果出版社和行業協會要證明自己的串謀行為符合《反壟斷法》豁免標準,首先應當解釋自己行為的合理性。可以詳細披露圖書的成本結構,如版權成本,也就是稿費,印刷紙張成本、編輯管理成本、市場推廣成本等,這些數據可以幫助解釋出版社為何需要抵制低價銷售,因為如果以2-3折的價格銷售,出版社將面臨巨大虧損,同時行業生態也會被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