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廣晨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被處罰
信網4月25日訊 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青島廣晨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修建道路,被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累計罰款86725元。
主要違法事實
2023年1月9日執法人員對青島廣晨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區五臺山路西延、江山南路東側涉嫌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該項目于2020年12月開工建設,于2021年7月底主體完工,進行建設時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審批手續。經青島福瀛勘測技術有限公司測繪并經區自然資源局確認,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積共3537平方米土地(合:5.3畝,現狀地類:其他林地1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1411平方米,交通服務場站2125平方米;規劃地類:城鎮用地3537平方米),所占用土地中的3537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3537平方米未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處罰履行方式
1、罰款53065.00元; 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1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主要違法事實
2023年1月9日執法人員對青島廣晨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區五臺山路西延、江山南路東側涉嫌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該項目于2020年12月開工建設,于2021年7月底主體完工,進行建設時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審批手續。經青島福瀛勘測技術有限公司測繪并經區自然資源局確認,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積共374平方米土地(合:0.56畝,現狀地類:其他林地364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8平方米,交通服務場站2平方米;規劃地類:城鎮用地15平方米,公路用地359平方米),所占用土地中的374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374平方米未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處罰履行方式
1、罰款9250.00元; 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364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主要違法事實
2022年12月14日執法人員對青島廣晨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區五臺山路西延、江山南路東側涉嫌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該項目于2020年12月開工建設,于2021年7月底主體完工,進行建設時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審批手續。經青島福瀛勘測技術有限公司測繪并經區自然資源局確認,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積共986平方米土地(合:1.48畝,現狀地類:其他林地962平方米,城鎮住宅用地24平方米;規劃地類:城鎮用地2平方米,公路用地117平方米,林地739平方米,農村道路128平方米),所占用土地中的119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867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986平方米未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處罰履行方式
1、罰款24410.00元; 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117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3、拆除在非法占用的867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信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