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看娃成家長“最大難題”!青島寒假托管服務上線,春節前后各一期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金震 金鑫
“孩子已經開始放寒假,平時帶娃開始成問題了。”學生即將開啟寒假模式,寒假帶娃又成了頭疼事。1月25日,記者從部分小學采訪了解到,寒假托管服務開始上線了,幫助家長解決看娃難題。市教育局發布了寒假托管工作安排,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2024年寒假托管工作,原則上寒假托管服務時間為兩期,春節前后各一期,每期持續一周。
寒假看娃成家長“最大難題”
島城部分小學寒假托管服務上線
“我們是雙職工家庭,每到寒暑假,帶娃就成了最大難題。”市民李女士的女兒在市南區一所小學上三年級,她告訴記者,“老人都住得比較遠,沒辦法看孩子,只能我們交替帶孩子。”同為雙職工家庭的孫先生也表示“帶娃很頭疼”,“實在沒辦法的時候,只能帶到公司,我工作,他看書,還得看住孩子不能影響到別人。”他說道。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隨著寒假來臨,不少家長都陷入了一個新的挑戰——如何在工作繁忙的同時,為孩子提供充實有趣的寒假生活。
針對家長們“寒假看娃難”的問題,島城部分小學寒假托管服務開始上線。“為了解決家長們,尤其是雙職工家庭寒假帶娃問題,同時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健康、有趣的寒假環境,我們開展了寒假托管服務。”青島山東路小學王漢琪副主任告訴記者,此前學校就在寒假展開過各種豐富的活動,幫助學生在寒假期間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據悉,青島山東路小學寒假托管將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將于1月29日開始,第二階段將于春節后開展。同樣將于1月29日開展寒假托管服務的還有青島中央商務區實驗學校,“一方面,寒假托管服務可以為雙職工家庭解決帶娃問題,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孩子的學習效率,培養自律性,養成良好習慣。”青島中央商務區實驗學校基礎學部主任伯陽告訴記者,作為新校,雖然是第一年啟動寒假托管服務,但還是受到不少家長的好評。
原則上春節前后各一期
由家長學生自愿選擇
市教育局回應了寒假托管服務的話題。2024年寒假托管服務面向全市范圍內義務教育階段有需求的家庭和學生,由家長學生自愿選擇,學校不得強制要求參加。原則上寒假托管服務時間為兩期,春節前后各一期,每期持續一周。每天開始及結束時間與當地正常上下班時間銜接,便于家長接送。
寒假托管服務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寒假托管服務以看護為主,學校可組織學生自主完成作業。二是學校將利用圖書館、閱覽室等資源組織學生開展自主閱讀活動。學校根據實際和社區資源優勢,創新開展富有特色的文化宣傳、動手實踐等活動。三是學校可利用國家和省市及各區市教育教學資源平臺以及學校網絡平臺,免費向學生提供高質量專題教育和學習資源,高質量開展在線參觀博物館、觀看教育影視片等豐富多彩的活動,學校不得統一上課或集中講解知識點。青島山東路小學王漢琪副主任告訴記者,“學校將在此基礎上,通過興趣培養、素質擴展訓練、社會實踐等,讓孩子們玩樂中發掘自己的興趣愛好,增強體質和團隊合作精神,了解社會知識,拓寬眼界。”
各學校將圍繞托管服務時間、服務內容、資源支撐、安全管理、激勵機制等,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做到“一校一案”,接受學生自愿報名。寒假托管服務班額以40人左右為宜,學校根據參加托管學生人數,合理安排托管班級。開展寒假托管服務的學校將相對實行封閉管理,嚴格落實學生出入校要求,消除托管場地安全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以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簽訂《托管協議》等方式指導家長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青島市假期托管根據課后服務相關政策,堅持“公益、普惠”原則,適當收取費用,標準為不超過每人24元/天(不含中餐費),對家庭困難的學生免收服務費用。學校可引進優質校外教育資源提供有償服務,按此標準執行。“學校將通過溫暖、安全兩大方面保障孩子們的寒假托管生活。”青島中央商務區實驗學校基礎學部主任伯陽表示,“冬季氣溫較低,學校將通過中央空調正常運轉、熱水機正常運行,讓孩子們在寒假期間也感受到溫暖。”據悉,學校還將實行家長一對一接送孩子,干部、教師日常值班、巡查,提升寒假托管質量,保障孩子們的安全。
不得以“冬令營”等名義
開展“一對一”等學科培訓
2024年寒假即將到來,針對家長校外培訓的需求,市教育局發布致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的一封信,提醒各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開展校外培訓。市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的工作要求,在寒假前至少開展1次安全自查自糾,制定完善疏散逃生應急預案。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面向全體學生和教師集中開展安全專項教育、應急逃生演練和警示活動。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屬于違法違規。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咨詢、“冬令營”、家庭教師、高端家政、AI自習室、研學培訓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培訓。嚴禁以任何形式組織或參與組織舉辦違規“黑競賽”活動。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的費用;培訓預收費須全部進入銀行監管賬戶,做到“應托管、盡托管”。鼓勵校外培訓機構采用“先上課、后付費”模式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