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8日訊(記者劉純來) 如果發現有民警私下為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辦理駕照,一旦被查處,幫忙辦證的民警將被嚴懲!8日記者了解到,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門規定,禁止給發生重大事故的肇事司機辦理駕照,一旦發現并查實,將面臨三種處罰。
7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告訴記者,他們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通過肇事司機的檔案信息發現 ,該司機曾于2005年駕車將一行人撞死后逃逸。“不知怎的,該司機竟在肇事后不到半年,又辦理出新的駕照,繼續駕駛車輛上路,結果又出事了!”民警說,目前他們正在調查到底是誰幫助該司機重新獲得了駕照。據民警介紹,凡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機將被吊銷駕照,至少在2年內不允許領取駕照,而發生撞死人逃逸的將被終生禁駕。
記者了解到,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下發規定,私下為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辦理駕照的民警將面臨三種處罰,即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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