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即墨法院創新多元訴訟服務方式,充分依托互聯網方式進行訴訟服務,既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又減少人員流動,阻斷疫情傳播,做到審判執行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兩手抓、兩不誤。
通過互聯網智慧庭審平臺開庭審理案件
2月10日上午,即墨法院田橫法庭通過互聯網智慧庭審平臺,遠程開庭審理一起婚姻家事案件。
該案雙方當事人于2019年11月訴至即墨法院請求離婚,辦案法官前期組織了多次調解,雙方均未達成一致意見,法官遂定于2020年2月10日開庭審理。開庭時間將至,疫情防控又正處于關鍵時期,為不影響疫情防控和庭審開展,即墨法院開通互聯網智慧庭審平臺,采取“線上開庭”方式。庭審現場只有辦案法官和書記員,當事人均在家中以視頻方式參與庭審,圓滿完成了特殊時期的庭審工作。
三方連線遠程審理刑事案件
2月11日上午,即墨法院刑事庭運用三方遠程庭審系統,由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陳衛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區某某涉嫌詐騙一案。
該案被告人區某某羈押在即墨區看守所,為降低提押過程中的疫情感染風險,保障各方訴訟參與人的健康安全,即墨法院通過連接看守所提審室、檢察院提審室與審判庭互聯網遠程視頻,三方異地遠程參與的方式進行庭審。上午10時,控辯審三方人員均佩戴口罩、經測量體溫后進入已完成消毒工作的審判庭,庭審準時進行。庭審歷時一小時二十分鐘,整個過程畫面清晰、語音流暢,庭審程序規范,各環節順利完成并當庭宣判,判決書將于五日內委托看守所向被告人送達。
在青島監管支隊的大力支持下,即墨法院早在2018年便在即墨區看守所建成2個科技法庭,安裝法院、檢察院、看守所三方遠程提訊庭審系統,并大量用于刑事審判實踐。疫情發生后,即墨法院充分利用遠程系統審理刑事案件,減少人員聚集,在降低疫情感染風險的同時也節約了往返羈押場所的時間成本,使法官將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辦理中,助力辦案質量和效率雙提升。
依托微信平臺進行案件調解、質證
針對部分事實較為明確,糾紛較小的案件,即墨法院通過微信群的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線上調解、證據質證等,成功調解了多起案件。
2月7日,即墨法院民一庭利用微信平臺,對一起勞動爭議案件進行了補充證據質證,完成了全部庭審。該案前期已進行了開庭審理,但其中一部分費用未經過核算無法查清具體數額。后本院委托相關機構進行了核算,對于該核算結果雙方需再次進行質證。由于當前疫情嚴重,當事人又分處各地,承辦法官在征求雙方同意后通過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對該核算結果進行質證,順利完成全部庭審。
2月7日,即墨法院立案庭在辦理原告宋某與被告苗某欠款糾紛一案中,通過電話確認了雙方當事人的微信賬號,采取了手機微信聊天群“云”調解的方式,最終使雙方當事人成功達成了調解協議。
2月10日,即墨法院華山法庭在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通過微信視頻實現法官和雙方當事人“面對面”,法官依托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和查明事實進行了案件調解,成功促使兩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達成調解協議,兩起案件的調解書均將以郵寄方式送達。(呂棟 李成強)
[編輯: 劉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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