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張先生和其他工友給青島岳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某項目工程做水電,9月份完工,公司承諾會在年底支付工資,可現如今卻突然改口稱需要拿出合同,否則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岳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趙經理表示,需要工人找所屬的勞務公司,出具勞動合同,而不是直接找他們要工資。
張先生告訴信網,2018年5月中旬,他帶領著七、八個工人給青島岳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位于長沙路與重慶路交界的某項目工程做水電工作,于同年9月份中旬完工。“每天工作完都會有項目負責人簽字,每天的單據我們都保留著,總共應該支付我們工資8萬多。”出于對該公司的信任,工人們并沒有日結工資,只是每天簽字留工作單,可沒想到工程完工,再去找總包公司索要,卻變得十分困難。
信網了解到,工程完工后,張先生就一直在和總包公司青島岳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趙經理討要薪資,但對方每次都拖延不給,直到相關部門介入此事,對方才承諾年底結清所欠薪資。
可眼看已經快過年,張先生近期又聯系到了這位負責人趙經理,可對方表示需要張先生出具勞務合同,否則不能證明雙方的勞務關系。
“我手上每日的工作單據都有,上面還有他的簽字。”張先生表示,對方只要合同,可當初讓自己進來干活時并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合同,也沒有通過勞務公司,且負責人趙經理當初也承諾干完工程直接由他們總包公司給他們結算工資。可如今卻變了說法。
“我找過趙經理很多次,可他一直回避,不給解決,再打電話就不接。”面對對方的這種態度,張先生也非常無奈。
信網根據張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聯系到了青島岳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趙經理,他告訴信網,按照流程,需要工人出具勞動當初和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他們會根據賬目直接給勞務公司結算,再由勞務公司給工人分發,他們作為總包公司也會監督勞務公司發放。
信網詢問目前工人手中有工作每日結算的單據并且都有負責人簽字,是否可以證明勞務關系時,趙經理對此并未做進一步解釋,只稱需要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合同就只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針對此事,上海錦天城(青島)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認為;工人手中已經有了工作量和工資績效的憑證,且公司負責人也已簽字就證明已被認可,足以證明雙方存在的勞務關系。而總包公司索要的合同只是公司工作流程的內容之一,并不能夠成支付工人工資的必要條件。如果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編輯: 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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