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8月20日訊 近日,記者接到諸城龍源路某沿街商戶的投訴,稱其在電價調整政策下發以來,所電費繳納一直未改變,仍舊達到每度電1.3元以上。
2018年6月25日印發的《關于降低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表示:執行政府定價用戶,單一制電價每千瓦時降低0.019元(含稅,下同),兩部制電價降低0.0034元;參加電力市場直接交易用戶,單一制輸配電價降低0.0218元,兩部制輸配電價降低0.0062元。電價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已經收取5月份電費的用戶,由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5月份實際抄見天數折算差額電費進行退費。
但文件下發以來,投訴商戶稱電價一直未變,也沒有進行電費退還,咨詢物業,物業稱沒接到通知。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諸城市物價局及諸城市供電公司。
通知已經收到 也已下發執行
在電費收取方面,諸城市物價局一名崔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山東省物價局發布文件之后,諸城也接到了通知,表示電價調整從4月1日開始執行。另外,由于之前山東省物價局發布過關于分時電價的文件,在這個基礎上,大多數居民用戶均安裝了峰谷電能表,這樣就可以準確計算峰谷時期的用電消耗,但商業沿街房是自愿安裝,并不強制。未安裝峰谷電能表的用戶,一般按照商業用電的平均值收取。
山東省物價局2017年10月31日發布的《關于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表明,峰時段:8:00——22:00,谷時段:22:00——8:00。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在用電量大的7、8、9月份,還會有一個尖峰時段:10:30——11:30,19:00——21:00。尖峰時段用電的電價大約會增加70%。
隨后,記者對供電公司進行采訪,針對記者對于電價的疑問,一位呂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已經下發了電價調整的通知,對于物業所說的未接到通知,表示不可信。而且商戶反映的每度電價1.3元以上接近1.4元,也的確是偏高了。
記者通過咨詢物價局得知,若有亂收費及多收費情況,可以撥打物價局監察所電話6068057進行反映。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85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