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梁峰 報道
2016年12月28日下午,交警市南大隊文登路中隊民警劉志剛在城陽交警大隊棘洪灘中隊的協助下,將中隊存在多起違法且車輛手續不齊全的魯BW95**號東南牌面包車及駕駛人給予依法處置。
近日,文登路交警中隊民警劉志剛在對中隊管轄范圍的重點車輛進行整檔管理時,發現魯BW95**號東南面包車(中型專項作業車,屬重點車輛管理范圍)共10條違法未處理,累計積分21分,罰款金額為1300元且車輛審驗日期至2015年7月,已經脫審一年半,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通過機動車信息,劉警官聯系到了該車車主,然而經過交流之后得知,該魯BW95**號東南面包車已經賣給任某某,但并未到公安機關辦理任何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只是二人簽訂了一份車輛買賣協議,證明該車已賣給現車主任某某。
劉警官從二人簽署的協議上找到任某某的聯系方式,但撥打電話一直都無人接聽。市南交警大隊立即將此情況上報給交警支隊指揮中心,通過智能交通管理系統的綜合分析、研判,基本確定了車輛的大體活動范圍。根據任某某戶籍所在地,摸排走訪當地居委會、社區,民警在任某某的居住地將該車查扣,行車證早丟失到現在也沒有辦理補證手續。
28日下午,該車已經移交給城陽交警大隊棘洪灘中隊,并責令任某某盡快將魯BW95**號車輛的存在違法、車輛年審及轉移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