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發了《關于做好2017年日光溫室大棚政策性保險集中投保工作的通知》,全市日光溫室大棚蔬菜保險(以下簡稱“設施栽培保險”)投保工作正式啟動。
據悉,今年我市設施栽培保險投保日期截止到10月20日,保險標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①塑料大棚符合建造技術要求,投保時使用正常;
②棚內蔬菜種植符合大棚蔬菜種植技術規范要求,生長正常;
③塑料大棚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區;
④塑料大棚數量在5個以上(含)或種植面積5畝以上(含)的種植小區。
符合上述條件的種植農戶(含家庭農場主)、專業合作社或村民委員會均可以到當地村委會申報。
近年來,我市加快了栽培技術集成創新和栽培設施的升級換代步伐,全市蔬菜設施栽培規模逐年擴大。設施農業投入大,一旦遭受災害,就會給廣大菜農帶來嚴重損失。
據了解,設施栽培保險每畝最高賠付金額可達3萬元,僅2015和2016兩年我市就賠付菜農29萬余元,為廣大菜農提供有力的災后生產支持。菜農們將這種保險稱為“護身符”,說投了保險就相當于把“菜籃子”裝進了“保險筐”。
來源:中國即墨網 [編輯: 劉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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