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我已經不指望對方賠償了,沒想到法官還能幫我執行回來?!比涨?,申請人白女士拿到84000元執行案款時,激動不已。
2006年某日,周某駕駛車輛與孫某相撞,并致孫某死亡。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周某負主要責任,卻拒不賠償。
2006年12月13日,孫某法定繼承人白女士等人一紙訴狀將周某訴至法院。后經法院調解,周某同意支付原告死亡賠償金63910元,并保證如逾期給付,在此基礎上再賠償40000元。
但雙方調解后,周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白女士一家三口無奈之下于2007年4月11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為此,法官多次前往周某家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協調還款事宜。周某為躲避法院執行,從此銷聲匿跡。法官通過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布懸賞公告等方式尋找,均未果。此后,還多次到銀行、車管所、房管局等部門查詢其財產狀況,未發現任何可執行財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6年1月,得到行蹤線索后,法官再次前往周某住處并進行司法拘留,希望以此迫使其主動履行債務。但因其身患疾病,未通過體檢,拘留所拒收。
面對這樣一樁十年“骨頭”案,法官認為不能放棄,否則多年努力功虧一簣。在繼續對周某親屬從法理、情理、道理等方面動員說服過程中,了解到其有出國務工打算,便以此為突破口,告誡其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無法辦理出國手續。
最終,被執行人再無力逃避執行,雙方達成和解,周某一次性將84000元案款交到執行局,白女士主動放棄剩余部分,案件就此執結完畢。
來源:中國即墨網 [編輯: 劉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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