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15時許,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在交通秩序大整治過程中,在黃河三路煙青路路口查處酒駕時,一輛魯BM7**C黑色的小型普通客車沿黃河三路由西向東行至黃河西路路口發現有執勤民警,該駕駛員急忙用雙手捂住臉,慌亂中連方向盤都不握了.民警見到該駕駛員的這一舉動,斷定有酒后駕駛的嫌疑,立即示意駕駛員(孫某某,男,47歲,即墨市人,)停車接受檢查。經過呼氣測試,孫某某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41mg/100ml,屬酒后駕駛。
孫某某供述,中午相約朋友吃飯,席間自己喝了3瓶啤酒。飯后,以為天熱交警不會出來查酒駕,就僥幸開車拉著兩朋友上路回家,沒想到還是被民警查獲。在吹氣酒精測試過程中,執勤民警發現孫某某的右側臉上有剛結痂還未痊愈的傷疤,詢問孫某某怎么回事時,孫某某淡淡一笑很不好意思的低下頭,稱是前兩天喝酒喝多了,走路不小心摔倒了把臉擦皮去了,舊傷未愈又添“心”傷。孫某某表示知道自己的這壞個習慣,可一喝起酒來就興奮,控制不了自己,曾經也努力的想改掉這一毛病,卻都重新復燃。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民警依法對孫某某做出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
華祥
[編輯: 劉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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