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正在鏟除罌粟
無人機拍攝畫面
中國山東網青島5月26日訊 (記者 楊廣科 通訊員 宋學友) 5月23日上午,萊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現場發放給一位市民500元的獎勵現金,以兌現其舉報市民非法種植罌粟的行為。
當前正是毒品原植物罌粟開花掛果的季節,萊西警方緊緊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全警動員、全民行動,通過組織警力開展不間斷走街串巷巡查、發動社會力量進行有獎舉報、利用“無人機”參與查找罌粟等方式,零容忍、無死角持續開展鏟除粟活動。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共鏟除罌粟1000余株,破獲非法種植罌粟行政案件12起,治安處罰12人,兌現舉報獎勵6000余元。
萊西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他們將根據持續加大查處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偏遠山區、果園、林場、蔬菜大棚的深入檢查,并積極開展鏟除罌粟毒品原植物的宣傳教育和鏟除工作。在此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不要非法種植罌粟,如果已經種植的要盡快自行鏟除,一旦被公安機關查到,將會受到嚴厲處罰。同時,希望廣大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非法種植者。舉報電話:66588214或110。萊西警方將繼續對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販賣罌粟殼的,根據鏟除的數量進行獎勵。獎勵政策如下:鏟除毒品原植物罌粟500株以下的,每案獎勵500——1000元。
鏟除毒品原植物罌粟500株以上,5000株以下的,每案獎勵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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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一是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二是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三是抗拒鏟除的。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是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是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三是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編輯: 楊其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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