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西市民李先生在萊西大潤發超市買了一袋桃李面包,放了13個月外觀都沒有發生變化。李先生懷疑面包中添加的防腐劑含量超標,就向生產廠家和即墨市開發區食藥監所進行了投訴,結果廠家稱有檢測報告但遲遲沒提供,即墨市開發區食藥監所拿出了第三方檢測報告,卻根本不是李先生購買批次的報告。
桃李面包放13個月外觀無變化 李先生近日在收拾屋子的時候找到了一袋桃李迷你豆沙面包,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3月23日,保質期為常溫下5~6天,可是13個月過去了,李先生手中的面包一點也沒有發霉變質的跡象,用手捏下去還很軟有彈性?!罢5拿姘鼙4孢@么長時間?”李先生懷疑是面包中添加的防腐劑含量超標,才導致面包看起來如此“保鮮”。
李先生撥打了面包包裝上的消費者服務電話,對方稱自己是沈陽總部的客服熱線,讓李先生聯系面包的生產商——青島桃李面包有限公司。李先生又聯系了青島桃李面包有限公司,要求查看自己購買的這批次產品的檢測報告,廠家表示自家的產品質量肯定沒有問題,每個批次都有第三方檢測報告,并承諾會把報告發給李先生,可李先生遲遲也沒有看到報告。
李先生又撥打了政務服務熱線12345反映情況,但是還沒有等到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聯系,就被告知相關部門5月5日已經聯系了他并處理了問題,李先生立刻表示并沒有人聯系他。終于在5月10日,李先生等到了即墨市開發區食藥監所負責人蘭宗周所長打來的電話,蘭所長稱曾在5月8日致電李先生但沒有打通,他們已經去生產廠家進行了調查,沒有發現防腐劑含量超標的問題,李先生添加了蘭所長的微信,并收到了兩份桃李面包的第三方檢測報告,但是這兩份報告卻分別是2016年2月和8月進行的,并且只有2016年8月份的檢測報告中包含了對面包中防腐劑含量的檢測,并沒有包含李先生購買的3月份批次的報告。
李先生對非當批次產品的第三方檢測報告并不信服,蘭所長表示李先生可以把手中的面包送到即墨,由即墨市開發區食藥監所出錢委托第三方進行檢測,李先生也很難接受,并質疑即墨市開發區食藥監所沒有聯系他就進行調查。
相關部門:防腐劑不屬于每次必檢項目 5月12日,記者聯系了即墨市開發區食藥監所的負責人蘭宗周所長,蘭所長表示,僅從外觀上無法判斷李先生手中的面包究竟有沒有變質,即使沒有變質,有可能影響面包保質期的因素也有很多,如果面包水分過少或者糖分過多都有可能延長面包的保存期限,李先生手中的桃李面包是豆沙餡的,含有大量的糖分,長時間保存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為什么發送給李先生的檢測報告是2016年2月份和2016年8月份的,并且兩個批次的檢測項目有所不同,蘭所長解釋說,桃李面包的確每個批次都應該委托第三方進行檢測,但是只需要進行常規項目檢測,有些隨機檢測項目不用每次都做,否則成本太高。至于具體每次都要檢測哪些項目他也不是很了解,而防腐劑不屬于每次必檢項目。蘭所長表示,目前國家《食品安全法》對于多久進行一次防腐劑項目的檢測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一個季度需要有一次檢測,但是如果食藥監所不進行抽查的話不做也沒關系,桃李面包屬于信譽較好的A級單位,食藥監所一年只要抽查兩次就行了,如果是B級單位的話一年則會抽查三到四次。
對于李先生身在萊西,難以“千里送面包”的難題,蘭所長表示也可以在弄清李先生所在區后,以即墨市食藥監局的名義向當地食藥監局發函,請當地食藥監局協助進行檢測。不過跨域檢測的話,如果檢測結果不合格,并且張先生有發票能證明確實是桃李的產品,那么檢測費用可以由即墨市開發區食藥監所先墊付,在對企業進行處罰后由企業承擔檢測費用;但是如果檢測結果顯示沒有問題的話,檢測費用就需要由李先生自行承擔。
李先生認為蘭所長給出的解決方案他難以接受,他自己并不想向桃李面包索要賠償,本身是出于義憤才投訴的,現在又要求他來承擔檢測費用 ,不符合之前蘭所長給出的說法,他難以接受。
生產商:會聯系當事人 面包13個月不變樣,廠家作何解釋?5月11日,記者首先聯系了面包的生產廠家青島桃李面包有限公司。對方表示并不清楚記者所說的情況,建議記者聯系桃李面包在萊西當地的經銷商,當記者聯系上萊西地區經銷商時,對方又表示自己也不清楚情況,將會去了解情況,并要求記者還是聯系青島的生產廠家。5月12日,記者再次撥打青島桃李面包有限公司的聯系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將會和李先生單獨溝通,稱“這樣的溝通更有效”,隨即掛斷了電話。
記者調查發現,桃李面包的這款“迷你豆沙面包”其實早有“前科”。早在2015年7月的時候,桃李面包旗下長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同款面包就曾因為紅豆餡中菌落超標被吉林省食藥監局“點名”過。城市信報記者也曾臥底桃李面包在山東的生產商青島桃李面包有限公司,發現其存在生產過程中不戴手套、掉在地上的面團撿起來繼續用等衛生問題。
對于此事,本報將繼續關注。
城市信報記者 王川 實習生 項皓 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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