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14日訊 近日,黃島區男子劉某因為低頭拿手機的一瞬間車輛失控,撞上一名騎三輪車的環衛工人,導致環衛工人當場死亡,司機劉某棄車離開現場后才借了電話報了警,并提供了錯誤的信息。目前,劉某被黃島警方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8日下午2點30分左右,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自己駕駛魯B×××53轎車在黃島區六汪鎮撞傷了人,傷勢嚴重,需要救治。民警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民警看到,一輛號牌為魯B×××E8的伊蘭特轎車撞到了信號燈桿上,三輪車夾在轎車與欄桿之間,三輪車已經嚴重變形,一名身穿環衛工人制服的工人離事故現場五六米遠躺倒在地上,經現場的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確認已經當場死亡,而司機已經離開現場。當民警試圖聯系報警人時,發現電話號碼機主為薛姓男子,對交通事故一事一無所知,對現場的魯BxxxE8轎車也并不認識。種種線索都不一致,讓民警對案件的發生產生了疑惑。次日上午8點,劉某自稱是事故肇事者,到交警部門自首。自此,事故才真相大白。
原來,11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劉某駕駛號牌為魯B×××E8的黑色伊蘭特轎車,沿S329線由北向南行駛到六汪鎮前六汪村東時,放在副駕駛座位上的手機響了起來,劉某沒有減速低頭去拿手機。等再抬頭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車已經溜到了右側車道上,車前面正有一輛三輪車行駛著,此時劉某已經來不及剎車了,直接與三輪車撞在一起。劉某頓時慌了神,趕緊下車查看,看環衛工已經躺在地上不動了,害怕極了,迅速離開了現場。
離開現場后,劉某攔下了一輛摩托車,讓摩托車司機載自己回了自己的工地,用別人的手機報了警,但是一時驚慌失措,竟然將自己以前車輛的車牌號報了出來,將魯B×××E8說成了魯B×××53,而自己的手機也因為驚慌丟在了車上,所以導致了提供的手機號和車牌號都是錯誤的信息。劉某認為把車留在現場,而且自己也報警了,應該不算是“肇事逃逸”。
民警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劉某離開現場,既非因遭受嚴重的人身傷害而必須及時就診,也非遭受他人傷害等迫不得已必須離開,報警提供的線索也不準確,造成與事故有關的諸多因素無法查清,因此也判定為“肇事逃逸”。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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