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半島記者 裘石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飲食也日漸挑剔。不少農家宴瞅準“商機”,紛紛推出新奇的“野味”招攬顧客。記者連日走訪發現,孔雀、斑鳩等“野味”被明碼標價,擺上了農家宴的餐桌。據介紹,商業性馴養繁殖和經營孔雀等野生動物需要辦理相關證件,而記者發現不少農家宴使用障眼法,采取將野兔、斑鳩等扒皮等方式來迷惑執法人員,想方設法規避檢查。
農家宴大打“野味”牌
“前幾天聚會的時候,發現飯店里竟然賣各種野味。”近日,市民李先生致電本報熱線96663反映了此事。根據李先生提供的線索,11月1日,記者來到云海路附近一家農家酒樓,發現飯店招牌上除了主打“水庫魚”和“鮮活海鮮”,還帶有“各種野味”等字樣。
記者隨后來到點菜間,發現店內各種食材一應俱全,不過,其中一只被扒皮的動物尤為顯眼,一位服務員向記者推薦,“這是野兔,沒加工。”服務員又指著另一只鳥說道:“這是斑鳩,跟鴿子不大一樣。”記者注意到,盆內一共有3只野兔,其中一只已經被扒皮,另外兩只還有皮毛。
這位服務員告訴記者,野兔25元一斤,而對于野兔的來源,服務員諱莫如深。記者走訪發現,除了這家農家酒樓,不少農家宴都通過“野味”來招攬人氣,有些農家宴在廣告牌和名片上直接打出“各種野味”的招牌。不過,這些農家宴面對記者詢問時非常謹慎,“最近查得很嚴,沒有野味。”也有一些農家宴店主表示如果記者能出高價,可以“搞到野味”。
孔雀、大雁,想吃什么都有
當天上午,記者來到海西路附近一家農家宴,飯店女老板非常熱情,著重介紹了店里的“特色”。“我們這有野雞、大雁和孔雀,你們想吃什么我們都有。”女老板發現記者有些猶豫,笑著說道:“‘野味’都藏在養殖場內,不信我領你們到養殖場看看。”于是,女老板帶著記者往飯店后方走去,沿著一條小路步行了足足100多米,終于到了這處“養殖場”門口。
在路上女老板反復強調,養殖場內的都是“野味”,都是野生的,記者注意到,養殖場的位置非常隱蔽,女老板用鑰匙打開養殖場后,一群大雁“嘎嘎”地叫了起來,還有山雞在地上跑來跑去。“你們初次來180元一只,吃好了再帶朋友來。”女老板說道。
隨后,她著重介紹了鐵籠子里的孔雀,“孔雀最少1800元一只。”女老板還興致勃勃地講起了孔雀的來歷,“從孔雀很小的時候買過來,光買苗就四五百,已經養了一年多了,才長成這么大。”記者看到,鐵籠子里一共有4只孔雀,女老板表示,為了飼養這些“野味”,她每天都喂苞米面。
扒皮使障眼法逃避監管
“如果飯店經營野生動物,必須有工商部門和林業部門發放的許可證,如果沒有證件,相關部門可以查處。”青島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高級工程師王希明介紹,黃島、嶗山等地有辦理許可證的飯店,“進貨的時候必須走正規的渠道,如果不能說明來源,作為野生保護動物處理。”
記者了解到,野兔屬于國家“三有”(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保護動物,是明令禁捕的。近年來隨著相關部門對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嚴厲打擊,飯店內的野味明顯減少,但仍有飯店鋌而走險。記者多日走訪發現,不少農家宴仍然在售賣“野兔”,不過,農家宴大都把野兔扒皮后放在冰箱中冷凍,很難分辨出到底是家養的還是野生的,此外,一些斑鳩和野鳥也被拔毛加工,放在冰箱內進行冷凍,從外觀上很難區別,普通消費者很難分辨真假。
林業部門的工作人員也向記者透露了執法的難點,“嚴格地說飯店不能經營野兔等野生動物,但是一旦扒了皮,我們去檢查的時候,商家一口咬定被扒皮的兔子是家養的,我們也沒有辦法。”執法人員介紹,為了規避監管,還有商家跟執法人員打游擊,“一般野味只賣給熟人,普通客戶詢問的時候,商家大都說店里沒有野味,這也給我們執法帶來了難度。”
食客催生“野味”利益鏈
“正是因為有人喜歡吃,飯店才賣野味,這是迎合了食客的需求。”家住城陽的曹先生告訴記者,現在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少人在大飯店吃膩了開始挑剔了,追求吃飯要吃“野味”,他身邊就有一些朋友喜歡去嘗鮮,有時候吃野味吃“上癮”了,到了周末和節假日的時候就四處打聽吃野味的地方,野兔、斑鳩、山雞等“野味”成為他們餐桌上的美食,這其中還有些人吃野味就是“好面子”,為了顯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還是那句老話,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說到底背后有利益鏈。”市北區人大代表郭清和告訴記者,過度追求“吃野味”其實是一種不當的飲食文化,有錢也不能“任性”,郭清和分析,有些食客有吃“野味”的消費偏好,商家正是看中了“商機”迎合食客,促使有些不法分子去獵殺野生動物賺錢牟利,破壞了生態平衡,這背后實際形成了一條“利益鏈”。
請本文線索提供者李先生到本報領取線索費 80元
據了解,國家食藥監總局建議公眾,盡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從未食用過的食物以及易過敏食物,特別是老年人、幼兒、孕婦及抵抗力較弱人群更要注意,采訪中記者注意到,一些農家宴大肆宣傳“野味”能滋補身體,強身健體,它們的營養價值真的那么高嗎?
記者就此咨詢了青島市第三人民醫院急診科于增智主任,他告訴記者,野味中主要營養價值就是高蛋白,其他營養價值實際上和咱們養殖的雞鴨營養價值相差無幾,宣傳滋補有夸大宣傳的成分,因為不少野味沒有檢驗檢疫,身上是不是帶一些病菌也不好說,如果不高溫加熱就有感染的風險,可能會對身體帶來傷害,于主任呼吁,無論從自身健康還是從保護野生動物角度考慮,盡量不要吃野味。
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規,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屬于非法狩獵,“情節嚴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50只以上的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與此同時,張寶清律師稱,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 吃“野味”有風險 進食需謹慎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守龍]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67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