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14時50分許,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執勤民警在煙青路與黃河三路口設卡查處酒駕時,遠遠看見一輛紅色的無牌二輪摩托車成“S”型有北向南駛來,民警立即示意停車接受檢查。進行檢查過程中發現,該駕駛員滿臉通紅和滿嘴的大酒氣,說話的舌頭都“捋”不直了,并且左手上還提著一大桶散裝的白酒。民警立即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為111.2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
經詢問,該駕駛員萬某某(即墨金口鎮人)稱:他就在附近的一個工地上班,中午他與兩個工友干完活后想,反正下午沒事了就提出一起到宿舍小酌一杯。結果,不一會兒的功夫一瓶白酒就被三人喝個精光,意猶未盡的三人正上來酒癮了,萬某某自告奮勇的說自己再去買點回來,于是就偷偷摸摸的騎著老板的無牌二輪摩托車又出去買了一大桶白酒準備回去繼續喝,結果意想不到,在返回途中被執勤交警查獲。萬某某對自己無證、醉酒駕駛無牌照的兩輪摩托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萬某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處200元罰款, 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駕無牌照車輛上路處200元罰款,暫扣機動車,因醉酒駕駛機動車還將面臨1—6個月的拘役。
華 祥
[編輯: 劉守龍]
本文地址:http://jimo.bandao.cn/news.asp?id=267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