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曉飛 通訊員 姜全方) 4月1日,記者從即墨市人社局獲悉,2016年度城鄉居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時間從4月1日到5月15日,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到參保關系所在村(居)委會認證點辦理認證手續,逾期不認證將停養老金。市民如有疑問,可到市民大廳二樓人社局窗口或撥打電話85053076進行咨詢。
4月1日,記者從即墨市人社局獲悉,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經下發了《關于印發青島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6〕47號)。《通知》要求,即墨市2016年度城鄉居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自4月1日起開始到5月15日結束。
據介紹,此次認證的人員范圍為2016年3月底前,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金人員,共涉及全市20余萬人。記者了解到,這部分城鄉居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金領取人員需要在4月1日至5月15日期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到參保關系所在村(居)委會認證點辦理認證手續。其中,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參保人員,可到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城居保險經辦機構就近認證;長期在青島市行政區域以外的異地居住,以及不在本市內跨青島區市居住的領取人員,可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dhrss.gov.cn)下載《青島市異地居住領取人員養老金領取資格協助認證確認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現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城居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認證,并于5月15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將認證后的《青島市異地居住領取人員養老金領取資格協助認證確認表》寄回或交回參保關系所在地的鎮(街道)城居保險經辦機構。
記者了解到,既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又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認證為主,無須重復認證。人社部門提醒,在認證時間內未辦理資格認證,或異地居住領取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以郵戳為準)未提供《協助認證確認表》的領取人員,其養老金將從2016年6月暫停發放。如果市民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到位于藍鰲路的市民大廳二樓人社局窗口或者撥打電話85053076進行咨詢。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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