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創業,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六部門下發通知,明確扶持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創業政策。
《通知》明確,本市戶籍未就業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創辦企業的,可向工商注冊地的人社部門按程序申請最高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2014年1月1日以后在青島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經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小微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在創業補貼方面,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創業符合條件可申領1.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其中,吸納就業1人以上的,可申領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
《通知》明確,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對為安置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占企業總人數60%及以上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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