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監局執法人員對一家煙花爆竹經銷點進行安全檢查。
本報訊(記者 王靜) 隨著春節的臨近,煙花爆竹即將迎來銷售旺季。但這一時期,也是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發期和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猖獗期”。近日,記者跟隨即墨市安監局執法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時了解到,為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自1月22日至3月30日,全市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市各有關部門將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安全檢查中,記者觀察到,每個經銷點都配有滅火器、棉被和水桶等安全防護器材,“禁止吸煙”的安全警示牌也被張貼在店內顯要位置。“這一屋子煙花爆竹,把滅火器、棉被放旁邊,大家心里才算有了底,一旦發生事故,可以及時處理。”新世紀便利超市經銷點的店主說,如果有市民進店吸煙,他們也會上前勸誡,把危險系數降到最低。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煙花爆竹經銷點,要嚴格執行禁煙、禁火制度,滅火器、棉被、水是必備的安全防護器材。此外,記者注意到,無論是煙花還是爆竹包裝上面都貼有一個綠色的防偽標志。“這些標志是即墨市青升日用雜品有限公司的專營防偽標志,即墨市內出售的合法煙花爆竹都必須貼有這個防偽標志。”執法人員介紹說。
據了解,《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分為臨時和常年兩種,臨時許可證只限在春節和財神節期間經營,春節的銷售時間為2015年12月29日到2016年2月23日,財神節的銷售時間為2016年8月22日到8月24日。“目前,全市審批辦理的臨時經營許可證有197家,較去年同期辦證數量下降9.2%,常年經營許可證今年減至73家,較去年下降19.7% 。”孫豪偉介紹說,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再次敲響安全警鐘,為防止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2015年10月,市安監局在開展煙花爆炸安全間距核查過程中,對擅自改變辦證條件、不符合要求19家常年證單位依法實施了撤銷或吊銷《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隨著春節的臨近,即將迎來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對此,市安監局監察大隊提醒,市民燃放煙花爆竹應當到空曠、平整的場地,遠離加油站、加氣站、化工廠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最好遠離住宅區,要注意上方不要有高壓線。農村燃放煙花爆竹時,應遠離柴草垛、灌木叢、樹林、莊稼,嚴禁在有灌木叢的墳頭、墳邊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引發山林火災。”此外,執法人員建議,市民不要購買過多的煙花爆竹存放在家中,“最好將煙花爆竹裝入紙箱或木箱,遠離明火和熱源,放置在通風、防潮的干燥地點。”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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