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靜) “超市里一個價格簽都沒有,賣多少錢全憑商家‘一口價’?!苯眨忻窳峙繐艽虮緢鬅峋€反映,位于即墨市人民醫院南門對面的“海燕超市”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存在價格欺詐消費者嫌疑。隨后,記者暗訪發現,該超市出售的所有物品均未明碼標價,且沒有任何價目表。記者聯系即墨市發改局物價檢查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其存在未明碼標價行為,責令其7天內進行整改。
“醫院對面的超市一個價簽都沒有,東西賣多少錢全憑商家‘一口價’,要多要少都得給?!苯?,市民林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反映,位于健民街上的“海燕超市”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存在價格欺詐消費者嫌疑。“而且醫院附近的東西賣得太貴,幾乎是外面超市的兩倍。”林女士表示,商家就是抓住消費者不會再來第二次的心理,許多市民到醫院探望親友不計較。
接到市民舉報后,記者來到位于健民街上的“海燕超市”發現,超市內的所有商品均未標價,有盒裝的補品,也有牛奶、飲料、零食和日用品等,且店內沒有任何價目提示。記者觀察到,店內前來購買商品的顧客絡繹不絕,其中很多顧客選購禮品后便直奔醫院。記者佯裝要購買零食詢問價格,店內的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店內并沒有價目表,具體買哪樣商品她可以告訴記者價格。
隨后,記者聯系了即墨市物價檢查所的工作人員。11月18日上午9點30分左右,執法人員趕至現場檢查發現,該飯店存在未明碼標價行為,當即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飯店有關負責人在7天內進行整改。“國家明文規定商品必須明碼標價,為什么你這一個商品價格沒標注?”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店內負責人解釋說,“因為一個商品一個價,標價比較麻煩?!?br>
“檢查發現這個超市出售的所有商品全部沒有明碼標價,我們要求他們到物價部門購買正規的標價牌,進行整改。因為是第一次所以責令其整改,并在7天后其進行回訪?!笔形飪r檢查所工作人員江華告訴記者,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明碼標價的、不按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費用的、擅自印制標價簽和價目表的、使用未經監制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的等7種行為,均違反《關于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42條,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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