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主人公:張先生
年齡:26周歲
持有房產:和美馨苑
工作:個體
買房心得:買房子看的就是性價比
張先生今年26歲,大學畢業后各方籌錢在本市經營著一家服裝店。張先生說,出于生意人的精明,自己在買房時花了不少心思,足足看了一整年的樓盤才決定出手。
“買房子可不是菜市場買菜一樣簡單,要貨比三家,要認真研究各大樓盤情況,才能做出最終決定。”張先生說,“當然,外部條件比如不同時期的樓市政策也要考慮在內。”
張先生說,自從和女朋友有了結婚的打算之后,就特別想在諸城買房子,安自己的小家。張先生的女朋友小陳是青島人,工作的第一年被分配到了諸城。在她看來,擁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就等于有安全感和穩定感。
為此,張先生一有空就上網查詢各種樓盤信息,而對于報紙、電視上的房產信息,都仔細過濾。每逢周末或者節假日,他就帶著女朋友到各個樓盤現場看盤。
即便如此,2014年整整一年都沒有下單買房。至于其中的原因,張先生坦言:“其實買房子的錢早就準備好了,家人也一直催促。但我覺得現在樓市正在調整,對需要購房自住的人來說,可能要出現一個購房窗口期。我就是一直在等這個機會。”
新政頻繁出擊,終于決定買房
2015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今年房地產政策將堅持分類指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政策口徑不僅以“支持、促進”代替“調控、抑制”,且不僅針對自住需求,更指向改善需求的扶持。
2014年9月底,央行發布信貸新政,對個人住房貸款需求的支持力度大幅提升。對首套房再啟“認貸不認房”界定標準。2015年,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內,央行連續降準、降息。此時的張先生終于一咬牙決定:買了!
最后,張先生在城東人民路上買了和美馨苑的房子,“南靠人民路,西臨東坡街,地理位置非常優越。房子性價比非常令我滿意,周圍的生活配套和居住環境也不錯。”張先生說。“交房的那一刻,我女朋友高興地在房間里跑來跑去,非常開心,”張先生對購房時的興奮勁還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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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購買的幾種便宜房產
1、聯合開發房。
由有錢無地的房地產開發商出錢,有地無錢的企事業單位出地聯合開發的房地產,建成后,開發商一般是將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產面向社會出售,但按國家規定,這類房是不得作為商品房出售的,如若貪圖低價便宜而購入,往往會在今后遇到房地產權證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煩。
2、公益聯建房。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統本單位組織領導,市民自愿參加組成的住房“合作社”,為解決“社員”住房困難而進行的合作建房項目,當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時,而向社會出售。由于這類房屋具有公益性質,享有不少優惠,所以按國家政策規定,也不能作為商品房出售,一旦購買,日后難以進入三級市場。
3、集資合建房。
房地產開發商與市郊城鎮及村民以集資建房、聯合開發,或小城鎮建設等為名,利用村集體的土地在城郊進行房地產開發。此類房大都沒有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也未辦理土地征用手續,因此,如果購買這類集資合資的房屋,按國家有關規定,這類房屋買賣行為是無效的。
4、集資聯建房。
一些企事業單位利用自身閑置的土地與外單位集體和個人或本單位職工的資金集資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由于土地來源主要是企業通過減免地價,或行政劃撥式取得的非贏利性土地。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此類房不能作為商品房向社會出售,一旦購買缺乏保證。
5、非法開發房。
未經批準,不具有房地產開發資格的單位,通過非正常渠道謀得土地而進行的房產開發,由于其沒有房地產開發資格,因而也就無法辦理土地征用手續,沒交納土地出讓金,如果購買風險極大。
6、限制權利房。
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已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購房者貪圖便宜,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買房,由于不可能掌握賣方真實情況,結果往往上當,叫苦不迭。
7、郊區聯建房。
開發商為了降低商品房建設成本,在市郊低價征地開發形成的商品房,這對購房資金短缺的居民來說,本應是一個較好的選擇,但由于個別開發商項目開發不規范,且管理不到位,社區環境極差,設施嚴重缺乏,交通極其不便,卻通過虛假廣告,打著“低價”的幌子蒙騙購房者,這種“低價”,這種“便宜”,購房者是不應去撿的。
上述的這些所謂的便宜房或沒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讓手續,或屬于不規范開發,一旦消費者購買,是得不到房地產權證的。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和將來房產的歸屬及交易都面臨著極大的困難。
文/圖 記者 王清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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