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蘇省贛榆縣到山東高密市人民法院,往返有四百多公里。從2002年立案起訴,到2014年終得執結,歷經整整十二年。在“轉變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活動中,一件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積壓多年無法執行的案件,在該院辦案人員堅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下,于近日終于得以圓滿執結。當事人五千里的單騎奔波,十二年的苦苦等待,終于有了滿意的結果……
等待判決款項,被告竟“失聯”
2002年,因買賣合同糾紛,原告尹某將被告李某訴至高密市人民法院。從江蘇贛榆到山東高密,往返路程有八百多里,而為節省交通費用,年過半百的原告選擇了騎摩托車來參加訴訟。由于一審支持了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因此,給了尹某很大的信心。但誰曾想,這只是他兩地奔波的一個開始。
判決出來之后,尹某便開始等待被告按判決支付款項。可是坐等許久之后,被告李某竟然再也聯系不上了。無奈之下,尹某只好再次來到高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執行人員多方查找,發現李某確實下落不明,鄰居也只知道是去了北京,具體地點無從而知。就這樣,案子便被暫時擱置了起來,期間申請人多次催促,多次上訪,辦案人員也多次查找,但均是杳無音信。
鍥而不舍,被告終“浮出水面”
2013年,案件經過恢復執行,分到了法警大隊付政委手中,他首先聯系了申請人尹某,得知尹某為節省交通費用騎摩托車多次往返江蘇與山東,被執行人十多年下落不明案件無法執行的情況后,首先安撫申請人情緒,爭取申請人諒解,并積極了解案情,保證盡最大努力查找被執行人下落。
此后的一年時間里,辦案人員窮盡辦法,多次查找該被執行人,均無結果。然而,柳暗花明又一村,近期,適逢最高人民法院開展“轉變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活動”,要求執行部門轉變執行作風,加大力度清理積案。于是,辦案人員將所有疑難積案統統列表,每次外出辦案時,只要路過被執行人住處,就會順便看一下:當事人在不在家,案件有沒有新的進展。
但幸運的是,功夫不負有心人,一次無意中路過被執行人李某家時,正好碰上回家探親幾天的李某,執行人員當機立斷,將被執行人帶回法院。經詢問,原來這些年李某一直都在北京發展,基本沒有回過家。與尹某的案子他以為過了這么多年法院不會再管了,沒想到法院的執行員還為此找了他這么多次。
為民維權,積案圓滿執結
執行員給被告下達最后通牒,如果今天不履行就立即拘留。面對義正言辭的執行人員,李某表示愿意履行義務,隨后,李某的家人將案件執行款和利息一并送到法院來。至此,一樁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而拖延十多年的案件終于在執行人員的不懈努力下,終于得到圓滿解決。
執行款過付時,考慮到原告已是六十多歲的高齡,辦案人員希望能直接用網銀將款項打給當事人。但是老人執意要親自來一趟,他說 ,為了這件案子多年跑了六七趟,只有這最后一趟是最高興的,等這趟回去,摩托車也就該退休啦。這一趟,必須要跑。見到申請人尹某時,辦案人員不禁驚住了。頭發胡子花白的他一臉風塵仆仆,一大早就從家里出發,臨近中午才到,路上都沒有休息,即使這樣,老人也看得出心情非常好,畢竟這么多年的奔波等待沒有白費。
據辦案人員介紹,當事人從立案到審理到拿到判決書,已經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如果最后一關執行還不能幫他們挽回損失,那么他們失去的將不僅僅是錢物,還有對司法公信力的信任。從這個角度上講,轉變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不僅是執行系統內部的規范整頓,更是人民群眾急切需要的改變。執行人員應該以此次活動為契機,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多做換位思考,真正做到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司法公信力。
記者 馬菲菲 本報通訊員 田作坤 王鑫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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