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街一家電器賣場正在布置會員答謝日。
“雙十二”過去了,緊接著圣誕節、元旦、春節等節日也將紛紛而至。記者發現,商家的各種促銷活動也越來越頻繁,越來越活躍。然而,在各種各樣的促銷信息中,卻夾雜著各種不實信息甚至欺詐信息,讓很多消費者防不勝防。
促銷信息迷人眼,消費者“應接不暇”
12月16日,記者走訪了一些百貨商場和電器專賣店,發現店內店外到處張貼著各種各樣的促銷信息。記者發現,最常見的促銷信息有,特價、驚爆價、預存現今購物翻倍、贈品、打折、會員價等。記者在大街上隨機采訪了幾位在街上購物的市民,發現不少人曾經中招。“年底清倉處理”、“店內商品一律一折起”、“虧本甩賣”等,可謂是五花八門,而實際上是清倉清了一年也沒清完,一折起甩賣的都是過時的極少數商品等等,讓消費者哭笑不得。
“今天看到超市搞活動,說是購物滿89元可憑購物發票領取一款水晶手鏈,我是想法設法湊夠了89元,可是等到去領贈品時,發現卻是一個賣飾品的專柜,專柜服務員一個勁向我推銷其他飾品,我頓時有種上當的感覺,一生氣就走了。贈品就贈品吧。”拎著一大包食品的李女士告訴記者。
“我前幾天買空調時,贈送了一個熱水壺,可插上電之后才發現不能用,找到商家想換個新的,商家說是贈品不予更換,生氣不說,幸虧沒發生什么意外情況。電視上經常說一些電器次品發生爆炸事件,想想還后怕。”陪著女兒購買彩電的王女士告訴記者。
“百貨商場最常見的促銷方式是打折優惠,就是在原價的基礎上給消費者一定折扣。雖然近幾年的市場越來越規范,但是還有少數不正規的商家名為打折 ,實則先升后降,消費者并沒有得到多大實惠。”百盛商廈裴經理介紹。
“對于電器產品,我們常用的促銷方式有特價、驚爆價、預存現今購物翻倍、贈品、會員日等。其中,對于贈品,我們都是統一采購的正品,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如同商品一樣。有些商家為了規避自身的義務,逃避因贈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消費糾紛,在向消費者銷售時作出了‘贈品概不退換’、‘贈品不執行三包’的聲明,其實,這是不合理的 ,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然會慢慢失去消費者的信任。值得一提的是,現在很多商家都在發展會員 ,并定期推出會員日等一系列促銷優惠活動,但是一些商家在會員卡的辦理和使用過程中存在亂收費、會員預存現金不能退等問題也在困擾著很多消費者。”蘇寧電器楊總監說。
既要“貨比三家”,又要保存好購物憑據那么,消費者應該怎樣防范虛假促銷信息,發現是虛假信息后又該如何處理呢。“年底歲末,各種促銷活動的確讓消費者‘應接不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可以在節前先到商場、賣場內看一看價格,然后等到節日促銷時再購買,購買后也可以繼續跟進,看看促銷價格變動情況。當然,在購買的過程中,一定要保留好購物憑證,必要時可以拍照留證。一旦發現與事實情況差別較大 ,可以到商場、賣場協商,也可以拔打12315協調。”百盛商廈裴經理分析說。
“現在很多商場都在做‘熟人’的生意,例如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一些促銷信息。在這個圈子里,各種信息會及時地進行交流和甄別,是不是真優惠,優惠的力度和時效受哪些因素影響,都能及時得知,這可以說是消費者日趨理性的一個表現。”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業內人士分析說。
“對于賣場內標著‘特價’、‘打折’的電器產品,國家有規定,價格必須是在一周前的‘原價’基礎上進行優惠的,賣家也要有一周前的銷售臺賬備查。對于‘驚爆價’的產品,消費者可以‘貨比三家’,前前后后比比看,一般這些促銷機型,目的不是為了賺取利潤,而是為了吸引消費者前來購物。值得一提的是,依照有關法律,贈品也屬商品。因為商家的贈品是以消費者“買”為條件的,也就是說,消費者必須先承擔購買的義務,然后才享有獲取贈品的權利。所以,商家購物贈品的行為實質上是一種要約行為,只要消費者按照要求購物,該合同即告成立,商家贈送的物品就成為合同約定的銷售商品,商家有義務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贈送的商品,并應當保證商品的質量。因此,提醒消費者在接受贈品時,一定索要購物贈品憑證,贈品發生損壞或者出現安全事故后可找到商家,也可以求助12315。再者,正規商家的會員卡一般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預存現金可以在促銷活動時使用,也可以隨時退還。”蘇寧電器楊總監介紹。
文/圖 記者 鄔勇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48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