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微信截圖向諸城公安求證。
“本月25號在工商銀行家屬樓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受害人開門后被捅三刀,搶劫一些現金,朋友的朋友27號也經歷了同樣的事情,但她警惕性很高沒有開門。犯罪分子會敲門之后假裝說有你的快遞,或者裝好心人告訴你,你家鑰匙插門上忘記拔下來了,引誘你開門。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哦!年終歲尾,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發到朋友圈告知大家注意安全!”這是近日在微信朋友圈里被頻繁轉發的一條信息,經記者核實,此信息系謠傳。
警方核實此信息系謠傳 12月6日上午,記者來到市公安局核實該信息真假。諸城市公安局政治處宣傳科工作人員表示沒有此事,民警告訴記者,根據“工商銀行家屬樓入室搶劫案”的事件性質和事件發生地,經過核實,斷定此信息系謠傳。諸城公安微博負責人表示也收到群眾反映,求證此事真假 ,諸城公安官方微信“平安諸城”及諸城公安官方微博已辟謠,望大家不要隨意轉發謠言。
民警告訴記者,“本月25號在工商銀行家屬樓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這才剛到月初,怎么25號發生了什么事現在就知道了呢?先不論這條信息是否自相矛盾,或是說的是否是上個月25號的事,或者再往前幾個月25號的事,經過核實,不管是幾月25號,根本就沒有‘工商銀行家屬樓入室搶劫案’發生過。”該民警說,這是明顯的謠言,也許轉發者發出來也只是想提醒大家,本意是好的,傳播一下也未嘗不可,而且謠言如果不帶有各種“好心提醒”,估計很多人就不會傳播,這就是謠言的陷阱,因為謠言“好心提醒”帶來的效果遠遠比不上本身造成的心理恐慌。
網絡信息不能胡亂發布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涉及以下內容的信息,網民不得隨意發布,具體為: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民警告訴記者,很多情況下,發類似這種信息的,大多不是謠言制造者,而是謠言的搬運工。民警提醒廣大市民,網絡謠言削弱了社會信任的根基,損害了公眾探尋真相的權利,在獲取資訊時,每個網民都要慎思明辨,不輕信、不盲從,多一分冷靜,多一分思考,讓謠言的傳播鏈在自己的手中瓦解。
網絡散布謠言要被拘留 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市民若遇到此類信息,可以向公安部門咨詢,也提醒市民,在網絡這個虛擬世界,個別不良人士或出于利益目的或惡作劇地編造一些聳人聽聞的信息,然后利用網民的愛心和正義感進行傳播。依據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依據2013年9月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記者了解到,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我們生活方式,但與此同時,作為新興的輿論場,網絡上也不乏為博眼球、引關注而虛構杜撰的新聞,作為普通市民很容易被這些信息蒙蔽。記者在采訪中,很多市民都表示,對于網絡上的謠言,要做到明辨事理。
■提醒
掌握四點辨明謠言 民警表示,天天辟謠,不如教大家鑒別謠言的方法。經過民警總結,謠言有以下四個特點:
1.案事件發生時間不固定。“本月25號”這種說法,不管放在幾月份傳播,都可以讓人以為是這個月25號。所以,沒有哪個謠言會說“本月31號”發生了什么什么,因為很多月份沒有31號。
2.地點可通用。“工商銀行家屬樓”這種地點,很多城市都會有,所以不管在哪個地方傳播,都是可行的 。很多地方可能并沒有“工商銀行家屬樓”,但工商銀行是肯定有的 ,網友即便不清楚是否有工商銀行家屬樓 ,也會自然而然地以為會有這個地方 。
3.朋友說。朋友的朋友怎么怎么滴,貌似光自己在說還不夠,要加上“朋友說”甚至“朋友的朋友說”才具有真實性。謠言里肯定不會出現具體的朋友的姓名等信息,因此即便是“朋友說”,謠言傳播到哪里,都不會穿幫,誰沒朋友啊。
4.好心相勸。凡是涉及到發生什么案事件的謠言,后面必然帶有各種提示勸告,有的以“警察說了”為幌子,有的則“現身說法”,所有這些,都是為了讓你相信這是真的,這是好心提醒大家,不是騙人的。記者 遲海雯 本報通訊員 魯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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