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水泡過的部分地板已經清理出來。
“剛要供暖,管道漏水泡了地板,房子才住了兩年。”11月18日,家住高密水岸東方小區7號樓的居民牟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今年第一次開通暖氣后,進行了供暖試壓,沒有發現問題,目前已經開始供暖了,沒料想供暖管道漏水,家里的地板被泡壞了,不得不重修。對此,牟先生先后找到該小區的物業管理辦公室和售樓處,一直沒有得到幫其修理或賠償的答復。
■牟先生 試壓時管道漏水少沒察覺
11月18日,記者來到水岸東方小區7號樓的牟先生家里發現,他已經把漏水的管道修好了,而被泡壞的地板已經被掀起來堆在了一旁。“房子是2009年從售樓處買的,2012年裝修后才搬進來住,住了將近兩年了,但今年是第一次供暖。”牟先生說。
據了解,該小區物業13日開始供暖試壓,讓供暖的業主注意查看家里的情況,有問題的可以直接修理。“我們家當時也有人在,因為漏水的管道外面有一個塑料管套覆蓋著,加上漏水很小,一滴一滴地往外滲,很難察覺。”牟先生說。
■情況 鄰居家去年也曾被泡過
管道漏水很慢,15日正式供暖以后 ,牟先生發現廚房里不斷有滲水,追查水源才發現地板里也有水,最終找到了“肇事”管道。牟先生立刻找人幫忙把被水泡壞的地板掀了。“裝修地板花了好幾千元,泡壞了又得重修,耽誤居住和時間。可是找物業和售樓處,都沒有得到答復。”牟先生說。
因為供暖管道漏水而被泡過的,不只牟先生一家,他家樓上鄰居去年也曾被泡過。“鄰居家是地板磚,也住了沒幾年,被泡了以后 ,鄰居家把地板磚全部掀了重新鋪上的,不知道開發商賠了還是沒賠。”牟先生說。
■售樓處 業主可找相關領導協商
對于牟先生家被泡一事,記者采訪了該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答復,供暖管道的保修期是兩個采暖期,牟先生一家已經過了采暖期,他們不會幫助維修或賠償。對于這一說法,牟先生不接受,他認為他家是第一次供暖,此前一直沒供過,他會繼續找有關部門討說法。
隨后,記者采訪了位于該小區內的水岸東方售樓處,該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是否有責任,他們會調查了解,并把具體情況匯報相關領導,業主可以找他們的相關領導協商解決。本報也將繼續跟蹤報道牟先生的供暖問題。
文/圖 本報記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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